4月1日,廣德警方成功偵破今年“2.2”縣城一家羊毛衫店放火案,犯罪嫌疑人陳某被從浙江省諸暨市緝拿歸案。偵辦此案刑警徐曉武掩卷無不感嘆地說:“錯發(fā)一條短信起孽緣,招惹一場火災,教訓深刻啊!
事情還得從2006年夏天說起。今年36歲的何某某,家住郎溪縣十字鎮(zhèn)。3年前與丈夫離異后,生活寂寞無聊,無事總愛發(fā)手機短信給朋友。卻沒想到按錯鍵把一條曖昧短信發(fā)到家住廣德縣盧村鄉(xiāng)的陳某手機上。當時,陳某27歲,家境不富裕,還沒有找到對象,一看這條短信,估計到應該是一名女子發(fā)來的。
于是,陳某又編了一條極煸情的短信發(fā)過去。短信一來一往中,兩人感情迅速升溫。何某某來到廣德見到比自己小5歲的陳某,非常喜歡。兩人就在縣城租房同居。何某某利用過去在浙江省一家羊毛衫廠打工的人脈資源,在縣城團結路開了家廠家直銷羊毛衫專營店。
2007年底,何某某發(fā)現(xiàn)與陳某性格不合,就提出分手。陳某不同意,多次到何某某的羊毛衫店內毆打何某某,還損壞店內財物。何某某多次報警,多次調解無效。這樣一直拖到2008年11月底,陳某又到羊毛衫店里來對何某某實施毆打還砸店里東西,造成店鋪無法正常營業(yè)。陳某被警方行政拘留15天。
陳某從拘留所里出來,對何某某仍然癡情不改,幾乎天天打何某某手機和店里電話。何某某從心底里已徹底厭惡陳某,根本不接他的電話。就在春節(jié)前幾天,陳某又到了何某某店里,惡狠狠地對何某某說:“當心,哪天我把你店都燒掉!”路過的派出所民警發(fā)現(xiàn)陳某存心不良,就把陳某帶到派出所進行教育。陳某在派出所里寫了保證書,保證以后不再到羊毛衫店騷擾何某某了。
就在除夕前一天上午,陳某在街上碰到何某某,拉住何某某手說:“我都安排好了,正月初八我來接你!”陳某初八下午就來到何某某開的羊毛衫店,沒有找到何某某。晚上,陳某喝得醉醺醺后竄至何某某羊毛衫店后門,用腳踢、身體撞,將后門撞開,進入二樓倉庫里,用燃著的煙頭扔在何某某床上,引燃了床上被絮后,逃離現(xiàn)場,潛逃到浙江省諸暨市。
犯罪嫌疑人陳某已被廣德警方刑事拘留。(王學強 溪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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