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大火案12名嫌疑人已被檢方批捕。知情人透露,12人涉嫌罪名是危險物品肇事罪。另有5名嫌疑人尚未批捕。
據(jù)悉,批捕決定在本月16日由北京市檢察院作出。
知情人透露,周一被批捕的為大火后先期被控的12人,包括央視新址建設工程辦公室主任徐威、央視新址3名工作人員和燃放煙花的湖南三湘公司8名工作人員。
12人中,包括北京大新恒太傳媒科技發(fā)展有限公司董事長沙鵬,沙亦同時是央視員工。據(jù)查,大新恒太公司是聯(lián)系央視和三湘公司的中間單位。
12人被逮捕的罪名是危險物品肇事罪,與警方控制嫌疑人時使用的罪名相同,該罪刑罰最高為7年有期徒刑。
據(jù)悉,繼大火發(fā)生第一時間首批控制12名嫌疑人后,2月19日,北京警方再刑拘5名涉案嫌犯。其中包括運輸煙花爆竹的司機,以及幫助聯(lián)系現(xiàn)場燃放公司的中間人等。知情人透露,這5人尚不在此次批捕之列。
今年2月9日,央視新臺址北配樓發(fā)生火災,持續(xù)近6小時的大火導致1死7傷。據(jù)北京市消防局通報,該燃放活動未得到北京市相關部門的審核和批準,屬于違法燃放行為。(陳俊杰 劉珍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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