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右手的鉛筆是原告廠家的,左手的鉛筆是在被告處購買的,看看有什么不同。”法官舉起兩支鉛筆認真比對。昨日,中國第一鉛筆股份有限公司開展打假活動,將長安商場告上法庭,雙方在西城法院法庭上,對兩種鉛筆的外觀進行了仔細辨認。
商場購得40支“假冒鉛筆”
中國第一鉛筆股份有限公司(簡稱第一鉛筆)表示,他們是“中華”鉛筆的生產(chǎn)廠家,并注冊了“中華”商標。
去年12月15日,在公證人員的陪同下,廠家在長安商場購買了HB和2B兩種鉛筆各20支,但經(jīng)辨認,這些鉛筆都是假冒產(chǎn)品。
第一鉛筆代理人說,假冒中華鉛筆一直存在,公司的打假活動從未停止過。
原告認為商場的售假行為給廠家造成損失,并對中華品牌造成惡劣影響。為此,起訴長安商場要求停止銷售侵權(quán)產(chǎn)品,支付經(jīng)濟損失8萬余元,并刊登道歉聲明。
未有第三方機構(gòu)鑒定真?zhèn)?/strong>
昨日,法官將公證處封存的鉛筆開封。商場方兩名代理人一根一根地仔細查看后表示,“這不是我們銷售的”,他們拿出商場現(xiàn)在銷售的筆比對,認為涉案鉛筆的小字是金色,而商場銷售的是白色小字。另外,涉案鉛筆上的華表圖案紋路粗,字跡不清楚。且原告不能證明是在長安商場買的。
原告稱,購筆時有公證人員陪同。第一鉛筆代理人說,檢驗真?zhèn)蔚年P(guān)鍵是鉛筆上的鋼印,涉案鉛筆的鋼印是反的,需要有經(jīng)驗的人才能判斷出。當法官詢問是否有第三方機構(gòu)對真?zhèn)芜M行鑒定時,他表示目前沒有。
庭審中,原告要求追加商場供貨公司為被告,因此法官宣布休庭。 (朱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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