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記者從隨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獲悉,熊振林殺人案將于2月27日在隨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進行第二次公開審理,主審法官由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委派。
2009年1月4日晚,曾都區(qū)洛陽鎮(zhèn)發(fā)生一起特大兇殺案,犯罪嫌疑人熊振林殺死8人后潛逃。隨后公安部發(fā)布A級通緝令。案發(fā)后,熊振林先后逃往?、三亞,最后又返回武漢,1月11日上午在照相辦假身份證時被群眾認出舉報,隨后被民警抓獲。
2月9日,此案在隨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第一次公開審理,法官當庭宣判熊振林故意殺人罪成立,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熊振林當庭沒有提出上訴。2月12日,熊振林不服一審判決遞交書面上訴狀。(記者余晶 通訊員徐斌、李永強、張琴)
【關于我們】-【 About us 】- 【聯(lián)系我們】-【廣告服務】-【供稿服務】-【法律聲明】-【招聘信息】-【網站地圖】-【留言反饋】 |
本網站所刊載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網觀點。 刊用本網站稿件,務經書面授權。 |
[ 網上傳播視聽節(jié)目許可證(0106168)][京ICP證040655號] [京公網安備:110102003042-1] [京ICP備05004340號-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