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離婚中財產(chǎn)分割引發(fā)的矛盾,女方竟借助“高科技手段”,針對男方的手機號碼惡意申請“呼叫轉移”、“掛失停機”等業(yè)務,并故意向男方家人謊稱其遭綁架、生命垂危,給男方正常工作、生活造成嚴重影響。日前,男方以人格權侵權為由將女方告入法院,索賠1.5萬元。最終,普陀法院判決女方侵權成立,應在書面道歉的基礎上,向男方支付3000元的賠償。
去年3月,蔣先生和林女士離婚,為了財產(chǎn)分配細節(jié),林女士故意撥打中國移動客服專線,利用自己掌握的蔣先生個人信息,通過了身份核對后,再把蔣先生的手機呼叫轉移到自己的手機上。之后,她又擅自接聽被轉接的電話,并向聯(lián)絡蔣先生的家人和朋友謊稱“他在我手里,已被打暈,快要死了,拿錢去醫(yī)院領人”等。造成蔣先生的親友誤以為蔣遭綁架,蔣先生的父母甚至一路哭喊著趕到某醫(yī)院尋找“重傷”的兒子。
同一天,平時業(yè)務繁忙的蔣先生卻一個電話都沒接到。直到當晚7點半,他向在南匯的父母打電話問候時,才得知自己的手機被人惡意呼叫轉移。蔣先生被迫連夜撥打10086撤銷了呼叫轉移,并在向110報警后又依次給可能受到影響的親友去電報平安。當他以為這場惡作劇已平息時,林女士又將蔣先生的手機來電轉移到了自己的手機上。這次,她更是向打電話尋找蔣先生的親友謊稱“此人已死”,而且還將蔣先生的手機號碼申請了停機。事后,在警方的詢問下,林女士才承認了自己針對蔣先生的報復行為。
為此,蔣先生和父母將林女士告上法庭,要求其書面賠禮道歉,并支付精神賠償金等各項費用1.5萬元。法院調(diào)查中發(fā)現(xiàn),林女士在兩天內(nèi)對蔣先生的手機惡意呼叫轉移12次,前后5次申請停機。法官認為,林女士為瑣事與蔣先生發(fā)生沖突,本可以通過協(xié)商等方式予以解決,但她卻擅自對蔣先生的手機進行呼叫轉移,并在接聽過程中謊稱他“已經(jīng)住院”,“已死亡”,其行為嚴重侵害了蔣先生的人格尊嚴,并引起其家人的焦慮和恐慌;诹峙吭谑录兄饔^過錯明顯,且侵犯了蔣先生的人格權,并對其和父母造成了精神痛苦并影響了正常生活,應當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最終,法院一審宣判林女士應就其一系列侵權行為做出書面賠禮道歉,并應賠償蔣先生精神損害撫慰金2000元、律師代理費1000元。(解放網(wǎng)-新聞晨報)
銆?a href="/common/footer/intro.shtml" target="_blank">鍏充簬鎴戜滑銆?銆? About us 銆? 銆?a href="/common/footer/contact.shtml" target="_blank">鑱旂郴鎴戜滑銆?銆?a target="_blank">騫垮憡鏈嶅姟銆?銆?a href="/common/footer/news-service.shtml" target="_blank">渚涚ǹ鏈嶅姟銆?/span>-銆?a href="/common/footer/law.shtml" target="_blank">娉曞緥澹版槑銆?銆?a target="_blank">鎷涜仒淇℃伅銆?銆?a href="/common/footer/sitemap.shtml" target="_blank">緗戠珯鍦板浘銆?銆?a target="_blank">鐣欒█鍙嶉銆?/td> |
鏈綉绔欐墍鍒婅澆淇℃伅錛屼笉浠h〃涓柊紺懼拰涓柊緗戣鐐廣?鍒婄敤鏈綉绔欑ǹ浠訛紝鍔$粡涔﹂潰鎺堟潈銆?/fon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