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性格偏執(zhí)、行為血腥不是與生俱來,那么,考察熊振林一步步走向瘋狂的心路歷程,對于避免再次出現(xiàn)“熊振林”而言,是有價值的
與殺人時無視生命形成強烈反差的是,熊振林歸案后,先后寫了兩封《悔過書》,一封給律師和記者的《申請書》,表達出強烈的求生欲望。
在《申請書》中,他寫出了五條求生理由:一是事發(fā)時喝了過量的酒,有刑警的筆錄和照片為準;二是半年來精神憂郁,晚上老是睡不著覺,建議進行鑒定;三是認罪態(tài)度良好;四是愿盡最大力量賠償;五是認為今年為建國六十周年,黨和政府會不會大赦?請求給一次生的機會,感激不盡!
在《悔過書》中寫道:我其實是一個本性并不壞的人,只是因為婚姻受到挫折、感情受到打擊、生意失敗,在酒精刺激下做了壞事,給別人的家庭帶來了傷害,我深表后悔和自責!深表歉意并愿意積極賠償!我這個人聰明、善良,頭腦靈活,吃苦耐勞,而且年輕力壯,懇求黨和政府給我一個生的機會。我會加倍努力,回報社會,多做一些對國家和社會有益的事。逝者已去,我深表自責和歉意!黨和政府如果能給我一個生的機會,讓我在勞動中自責,在汗水中靈魂受到鞭打,心靈得到洗禮,獲得重生,我感恩不盡!
“判決比較公正。”宣判當天下午,熊振林在隨州市第一看守所接受采訪時說:頭天晚上一晚未眠,寫了三封信;在看守所期間,寫了十幾封信,要帶給母親及他人,后悔不該殺2歲多的孩子。
2月12日,熊振林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
制造8起命案———潛逃南方———返回湖北———企圖再次實施以9人為對象的“殺人計劃”,這就是熊振林的“路線圖”。
2月9日,熊振林被湖北省隨州市中級法院一審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立即執(zhí)行。2月12日,法院送達判決書,熊振林當場遞交上訴狀,要求改判。
一名34歲,在當?shù)匾菜恪俺晒θ耸俊钡膫體老板何以視人命如草芥?是性格原因和人生經(jīng)歷使然,還是一時沖動釀成惡果?
通過對該案偵破、庭審過程的持續(xù)跟蹤,對熊振林人生軌跡的多方探尋,對辦案檢察官的深入采訪,記者試圖尋找熊振林殺人行為的“心魔”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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