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lián)想員工張先生在遭單位解聘后,以曾在原單位組織的活動中吃下有毒食品,造成身體損害為由,在向單位提起勞動爭議案件的同時,竟然提出高達256萬億美元的“天價”索賠。
張先生表示,公司是因他考核不合格才辭退他的。但他認為,公司應對他進行調(diào)崗,不應解聘。為此,張先生將聯(lián)想訴至法院,要求對方補發(fā)工資、加班費、獎金、公司克扣工資及5倍的賠償金等870余萬元,并索賠身體健康賠償費共計256萬億美元。
但聯(lián)想公司表示,雙方是協(xié)商一致后解除勞動合同的。公司已向張先生支付了經(jīng)濟補償金、工資等,因此張先生要求賠償?shù)?70余萬元沒有法律依據(jù)。而張先生所稱的“有毒食品”問題更是沒有事實依據(jù)。
海淀法院經(jīng)審理采納了聯(lián)想公司的意見。張先生雖然提出了256萬億美元的高額索賠,但卻未提供任何有力證據(jù)。結(jié)果,張先生的全部訴訟請求被海淀法院判決駁回。記者注意到,根據(jù)已對外公布的相關(guān)數(shù)據(jù)顯示,截至2008年9月底,中國外匯儲備總額才只有1.9萬億美元,且已位居全球首位。256萬億美元的索賠額,聽起來就像是在講“天方夜譚”。
員工全家吃住在單位 離職后索高額加班費
1993年吳先生從農(nóng)村老家來京打工,經(jīng)人介紹到某研究所擔任值班員,負責看守地下人防工程,并進行衛(wèi)生保潔。研究所向吳先生免費提供人防工程入口處的兩間房,并免費提供水電及熱力,每月向吳先生發(fā)放工資,但雙方?jīng)]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吳先生更將妻兒從老家接來,共同居住在研究所提供的免費房屋中。
2008年1月,研究所與吳先生解除勞動關(guān)系,并收回了房屋。后吳先生以其在研究所工作期間每天24小時值班為由,竟向單位索要20余萬元的高額加班費。海淀法院經(jīng)審理認為,吳先生工作生活均在研究所為其提供的免費房屋內(nèi),其負責的工作崗位雖然要求有人在崗以保證消防安全,但加班的性質(zhì)應以吳先生實際付出勞動為標準。吳先生在白天負責打掃人防工程的衛(wèi)生,其他時間只在值班,夜晚也可以正常休息,因此其工作量和工作強度都與白天的工作不能等同,因此將其所有休息時間都認定為加班,對用人單位也有失公平。同時,吳先生15年來每天工作24小時也不符合常理,因此法院駁回了吳先生的全部訴訟請求。
“獅口”大開原因有三
-勞動爭議案件訴訟費用低,不以訴訟標金額的多少作為收費標準。從2007年4月1日開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81號《訴訟費用交納辦法》正式實施后,勞動爭議案件的收費標準統(tǒng)一降到每件10元。而去年5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diào)解仲裁法》實施后,勞動爭議仲裁也取消了收費。
據(jù)悉,在海淀法院受理的勞動爭議案件中,還有一些勞動者以用人單位提供的勞動條件惡劣,其身心受到嚴重損害為由,向用人單位索賠20萬、50萬元的精神損失。但這些索賠多因勞動者證據(jù)不足而未獲得判決支持。
-一些勞動者對《勞動合同法》規(guī)定的具體條文不了解,但對法律規(guī)定的用人單位應支付的補償金卻照單全收,而不考慮其具體情況。因此有的勞動者工作還不滿一個月,勞動強度也不大,離職后卻要求高額補償。
-去年1月以來,有些用人單位為規(guī)范勞動合同,與一些勞動者解除了勞動關(guān)系。于是出現(xiàn)部分勞動者以加班為由,向單位索要高額加班費。而對于勞動者工作期間的加班費支付問題,根據(jù)相關(guān)司法解釋規(guī)定,不受訴訟時效的限制,因此很多案件涉及的時間長、證據(jù)也較多較為復雜。很多工作時間較長的勞動者在離職時向用人單位要求的加班費多達幾萬、甚至幾十萬元。從海淀法院受理的這類案件很大比例,涉及的單位從各大部委的機關(guān)服務中心,到醫(yī)院、學校、街道等各級單位部門。法院在審理這類案件中,對于那些吃住工作均在同一地點,雖然單位安排值班,但在值班中可以正常休息的,均未能認定為加班,勞動者的高額索賠也未能得到法院的全額支持。
索賠應當合理合法
勞動者向用人單位“漫天要價”的增長趨勢,應引起社會的重視。海淀法院賈冬梅法官表示,由于勞動者在訴訟過程中對于獲得高額賠償?shù)钠诖递^高,而用人單位很少有能力承擔高額賠償費,雙方差距較大,以致訴訟周期較長,矛盾沖突較大,不但浪費司法資源,也牽扯了當事人自身精力。而一些用人單位對于那些沒能妥善與上一個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guān)系的勞動者,在錄用時也持謹慎態(tài)度,從而進一步加重了勞動者的就業(yè)難度。
賈冬梅表示,要解決這一問題,一方面要規(guī)范用人單位的用工制度,合法用工,合法裁員;另一方面勞動者在維護自己權(quán)益的同時,也應合理合法,盡快妥善解決勞動爭議,以便更快地找到新的工作。
記者 張蕾 通訊員 法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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