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來自四川綿陽的打工青年景某因涉嫌搶劫罪被蘇州檢察機關提起公訴。鑒于景某的悔罪表現(xiàn),檢察機關建議法院對其從輕處罰。
景某2006年前曾在蘇州參與搶劫,兩名同伙落網(wǎng)了,他逃往外地。汶川地震后,景某得知自家房子震塌、母親受傷后回家探親,跪在由幾位志愿者照顧的母親面前痛哭流涕,在母親勸說下,他千里迢迢返回蘇州自首。
搶了60元逃了兩年多
2006年6月12日中午,在無錫打工的景某與朋友梁某一起到蘇州市相城區(qū)黃橋鎮(zhèn)看望其表弟李某,因為身上沒錢花了,三人竟萌發(fā)了去搶錢的念頭。他們商量好,由李某負責望風,景某和梁某負責動手搶劫。當晚10點多,三人來到黃橋公園,景某安排梁某一個人一組,自己和李某分頭去尋找作案目標。不料當梁某躲在草叢中等待目標時,被巡邏民警發(fā)現(xiàn)并帶回派出所詢問。到晚上12點多,景某和李某沒有等到梁某,卻發(fā)現(xiàn)了公園的健身器材處一男三女正在聊天。兩人上前實施搶劫,搶到60元現(xiàn)金后逃跑了。案發(fā)后,梁某與李某都被抓,景某在逃,靠打零工維持生計。兩年里,他非常牽掛母親,但不敢回家。
冒險回川探親受感動
2008年5月12日汶川地震,景某得知自家房子倒塌,母親也受傷了。到了2008年8月底,景某決定冒險回家鄉(xiāng)綿陽三臺縣探親。面對帳篷里被志愿者照料著的母親,景某跪著把自己所犯的罪行原原本本地向母親敘說。景某的母親立即勸兒子自首,景某此刻也后悔莫及。在家呆了2周后,景某決定回蘇州自首。
穿志愿者T恤回來自首
2008年9月14日晚上,景某從四川老家坐火車趕往蘇州。9月16日下午2時許,他提著行李箱來到蘇州市相城區(qū)黃橋派出所門口,當天他穿著一件印有“我愛中國”字樣的志愿者T恤,胸前一顆大大的紅五星特別引人注目,他徑直走到值班民警面前說出了一句:“我要自首!
歸案以后,景某認罪態(tài)度非常好,積極配合公安機關的調(diào)查訊問。他在檢察官前淚流滿面地說:“地震后,好多志愿者和醫(yī)生在幫助我的家人,看到他們我覺得對不起政府和父母,我今后不會再犯錯了……”
今年1月4日,蘇州市相城區(qū)檢察院以景某涉嫌搶劫罪向法院提起公訴,鑒于景某的悔罪表現(xiàn)及具備法定從輕減輕處罰情節(jié),檢察機關建議法院對其從輕處罰。 (俞志斌 彭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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