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云南昆明警方公布,2008月12月24日,發(fā)生于昆明文化巷薩爾瓦多酒吧爆炸事件與昆明“7·21”巴士爆炸案系同一人所為,這標志著震驚全國的昆明公交爆炸案成功告破。圖為昆明市副市長、公安局局長杜敏介紹案件偵破工作。 中新社發(fā) 蔣晨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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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昆明十二月二十七日電 (記者 甘娜 蔣晨)昆明市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杜敏今天下午對外稱,按照警方目前調查的情況,沒有確切的證據證明“七•二一”巴士爆炸案和薩爾瓦多咖啡屋爆炸案與涉外、恐怖事件有關系。
昆明警方于二十七日下午十六時在此間召開新聞發(fā)布會,昆明市公安局局長杜敏向媒體通報了昆明“七•二一”公交爆炸案和薩爾瓦多咖啡屋爆炸案的偵破情況。杜敏說,大量確鑿充分的證據證實:兩起爆炸案件均系犯罪嫌疑人李彥所為。李彥,男性,宣威人,曾在貴州修筑公路,從而獲得了作案使用的爆炸物。杜敏同時證實,“七•二一”公交爆炸案和薩爾瓦多咖啡屋爆炸案與涉外、恐怖事件沒有關系。
今年七月二十一日上午,昆明市內發(fā)生兩起公交車爆炸案,導致二人死亡十四人受傷;十二月二十四日上午,昆明市五華區(qū)文化巷薩爾瓦多咖啡屋發(fā)生爆炸,一名男子在爆炸中受重傷,后在醫(yī)院因傷勢過重搶救無效死亡。警方隨后通過調查確定在咖啡屋爆炸事件中的死者身份是云南宣威市人李彥,系兩起爆炸案的犯罪嫌疑人。(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