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43歲的李某翻開西安某報紙,在廣告欄看到了一名女子的征婚信息,自覺合適,就撥打了對方的電話。
電話那頭,女子提出與李某見面再聊。
剛見面,女子也不多言,又提出到建設西路6號“馬車道茶秀”。
李某有些發(fā)慌,因為身上只帶了20多元錢。顧不得面子,他道出實情。但那女子似乎對他有意,還是再三要求去那里,并聲稱自己有的是錢。
在“馬車道茶秀”,兩人總共消費了360元。
該買單時,那女子卻不像先前那么痛快了。發(fā)現李某確實沒錢時,女子提出,單她可以買,但李某須把手機抵給她。
出得門來,李某越想越感覺不對勁兒,于是報案。
事實上,類似李某這樣的報案,建設路派出所近日已經接到過多次。都是以“約會”為名,被數名女子騙至“馬車道茶秀”進行了高額強迫性消費。
11月9日17時,警方將“馬車道茶秀”的23名涉案嫌疑人抓獲。
經審查,民警發(fā)現,原來這是一個帶有惡勢力性質的有組織、有預謀、有分工、有“紀律”的特大搶劫敲詐團伙。團伙的主體實施人員分為“男托”、“女托”和普通員工三個“部門”。涉案金額達10萬余元,除組織者張鵬和領班曹少華、副領班曹浩國為甘肅籍外,其余成員皆為新疆籍。
這個團伙分工嚴密,作案一般進行“五步曲”:
第一步“尋餌”。成員分為兩組,一組由“女托”核心人員胡建華、馬晶、顏燕、李媛等五名女性采取在西安某報紙上刊登征婚啟事的方式約見受害人。另一組由“男托”核心人員劉川帶領李鵬、黃俊、高玉亮、張剛、王小劍五名成員,通過網絡QQ以假扮女性身份交友的方式約見受害人上鉤。
第二步“色誘”。一旦有受害人上鉤,組織者張鵬即指使“領班”曹少華、曹浩國二人安排“女托”徐玉梅等人約會受害人,并以女色為誘餌,將受害人騙至建設西路“馬車道茶秀”進行消費。
第三步“消費”。幾名女嫌疑人在“馬車道茶秀”和受害人“約會”時,點購少則五六百,多則上千元一杯的低價劣質酒、八十元一盤的瓜子等酒水小吃,在結賬時由普通員工向受害人收取高額費用。
第四步“洗劫”。如受害人稍微表示不滿,領班曹少華就指使劉川等人對受害人進行毆打,強行索要現金;在受害人無法用現金付款的情況下,團伙成員則強行扣壓受害人攜帶的貴重物品,并勒令受害人寫出欠條;若既無現金也無貴重物品,則由劉川等人挾持受害人到ATM機取款。
第五步“分贓”。在獲取贓款后,團伙全體成員人人有份,“馬車道茶秀”經營者張鵬分取30%,其余70%則由參與人員按比例分成。(記者 臺建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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