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wǎng)戀女友欲分手被男子連捅47刀 被告一審判死刑
2008年10月26日 09:39 來源:齊魯晚報 發(fā)表評論
在東營打工的男子劉某與德州女子張某在網(wǎng)上相識、相戀。后來張某提出分手,劉某苦苦挽回無效,便持匕首瘋狂向對方身上連捅47刀,致張某當場死亡。10月25日,山東省高院二審公開開庭審理了此案。
今年32歲的劉某是黑龍江人,案發(fā)前在東營打工。2006年,他通過網(wǎng)絡結識了年近30歲的德州女子張某,兩人很快便由普通網(wǎng)友發(fā)展成為戀人。張某結過一次婚,丈夫因犯罪入獄,與劉某相識時,她的丈夫尚未出獄。結識劉某不久,張某與丈夫離婚,劉某認為張某離婚后會與自己結婚,因此對張某用情很深。
可劉某沒有想到,今年1月份,張某竟向自己提出分手。之后,劉某多次苦求張某回心轉意均遭拒絕。于是,他對張某懷恨在心,開始發(fā)短信威脅張某,但張某仍拒絕與他和好。
劉某覺得自己付出很多,張某不該如此絕情。今年1月29日上午,他攜帶兩把匕首,來德州找到張某的單位。兩人交談中發(fā)生爭執(zhí),劉某掏出匕首朝張某身上連捅47刀,致使張某當場死亡。隨后,劉某被張某的同事制服,扭送至公安機關。
德州中院一審判決劉某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35萬余元。
一審宣判后,劉某不服,向山東省高院提出上訴。25日庭審結束后,省高院決定擇期作出終審判決。 (高 園 鄭春筍 )
【編輯:吉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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