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到銀行卡轉走8萬元 女老板被判刑還受罰
2008年10月22日 14:12 來源:浙江在線 發(fā)表評論
取款機上拾到一張銀行卡,女老板栗某將卡內8萬元轉走。日前,栗某被判了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并處罰金10萬元。
栗某是河南人,今年32歲的她在市區(qū)經(jīng)營一家皮革店。今年1月6日上午,她到市區(qū)一銀行自動取款機準備給一廣東客戶轉賬匯款,看到插卡槽上一張銀行卡。栗某試著轉了100元到另一賬戶,操作成功。于是她緊張地再次進行轉賬操作,把卡內8萬元轉到自己的銀行卡上。警方很快找到了栗某,她退出了贓款。鑒于其有自首情節(jié),并能主動認罪退贓,依法減輕處罰。(溫州新聞網(wǎng)-溫州都市報)
【編輯:吳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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