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把塑料袋套到已經(jīng)昏迷的被害人的頭上,之后又將筷子插在了門鎖眼里,你想過這么做的后果嗎? ”
昨日,沈陽中級人民法院審理前世乒賽團體冠軍王俊妻子被殺案時,綽號“小湖北”的陳搶糧低頭不語。
庭審中,陳搶糧一再聲稱,自己當時沒有將床單捆綁在鄭萍的脖子上,也沒有用刀扎過鄭萍!爱敃r現(xiàn)場有幾個人? ”“就我和她。 ”“你沒扎她,那她身上的刀傷哪來的? ”“不是我,我不知道。 ”“有證據(jù)證明直到案發(fā)沒有其他人到過現(xiàn)場。 ”“我沒……”“是你將筷子插在了被害人家的門鎖眼的? ”“是。 ”
當法官問他為什么這樣做時,陳搶糧回答,不想讓鄭萍的家人那么快發(fā)現(xiàn)出事了。
當法官再次詢問他這么做的后果時,陳搶糧低頭不語。
作為被害人的愛人,王俊沒有坐在上面的刑事附帶民事賠償?shù)脑嫦,而是坐到了下面的旁聽席上,他低著頭,沒人看見他的表情,在公訴人介紹案情時,只能看見他微微聳動的肩膀。
鄭萍家屬要求賠償50萬元,陳搶糧表示愿意盡自己的能力去賠償。
本案沒有當庭宣判。
【案情回放】
2007年11月23日凌晨,遼寧省體育運動技術(shù)學校家屬樓“冠軍樓”發(fā)生入室搶劫案。
遼寧省體育局中層干部鄭萍在家中被害,而她的丈夫正是當年乒壇的風云人物,曾與梁戈亮、李振恃、郭躍華、黃亮一起代表中國國家隊奪得1977年第34屆世界乒乓球錦標賽團體冠軍的王俊。
2008年2月2日,沈陽警方發(fā)布消息,此案成功告破。案犯陳搶糧今年39歲,來沈陽十余年, 2003年和2005年兩次因搶劫罪被判入獄,案發(fā)前曾偷盜過多家 “冠軍樓”的一層住戶。
【起訴書指控】
去年11月23日凌晨,將一樓都偷遍了的陳搶糧盯上了二樓的王俊家。
他爬上王俊家的陽臺,撬開外層的鐵柵欄,推開窗戶進入室內(nèi)。獨自一人在家的鄭萍被驚醒,陳搶糧從口袋里掏出水果刀,和鄭萍廝打在一起。
陳搶糧撕開床單勒住鄭萍的脖子,反捆住鄭萍的雙手,用塑料袋、毛巾蒙堵鄭萍的頭部。
帶著翻找到的160元錢、兩張銀行卡和一部手機逃走之前,陳搶糧將筷子插在了被害人家的門鎖眼里。 (遼沈晚報 隋冠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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