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石景山區(qū)一領導之子遛狗時毆打婦女被刑拘
2008年01月16日 10:40 來源:北京青年報 發(fā)表評論
《因狗起爭執(zhí)狗主人動手打婦女》追蹤———
本報(注:北京青年報)去年12月1日A8版曾經報道了石景山某領導之子在遛狗時毆打一婦女之事。在事隔一月以后,前天,該案已被八角派出所偵破。昨天,據民警稱,石景山某領導之子因傷人將被刑事拘留昨天晚上7點30分左右,受害人趙女士在家中給八角派出所打電話詢問犯罪嫌疑人、石景山某領導之子的處理結果。民警答復她嫌疑人將會被刑拘,但具體刑拘情況由石景山公安分局負責,派出所并不了解。
據趙女士說她前天接到民警電話后到八角派出所對犯罪嫌疑人進行了指認,派出所隨后向她發(fā)放了破案告知書。記者看到破案告知書上寫著:“趙某(此處隱去受害人姓名)被傷害一案……我局經過偵查,已破獲該案!备嬷獣蠈懙臅r間為2008年1月14日,并蓋有北京市公安局石景山分局的印章。趙女士說,她前天在派出所里看到了犯罪嫌疑人在刑事拘留書上按手印,并被警方帶走。
同時,記者在北京朝陽醫(yī)院京西分院給趙女士出具的出院診斷書上看到,趙女士的傷情為“胸部閉合性損傷,肋骨骨折(左8、10肋,右12肋);胸壁軟組織挫傷”。目前趙女士還處于休養(yǎng)階段。
新聞鏈接
去年11月29日,在楊莊北區(qū)18號樓樓下,趙女士與一遛狗男子起爭執(zhí),被石景山區(qū)某領導的兒子打傷。事發(fā)后,石景山警方介入調查,該領導11月30日晚向記者表示其子已經成人,所作所為與己無關,他不會袒護自己的孩子。
【編輯:朱鵬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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