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車相撞一人重傷危在旦夕,交警5分鐘趕到現場,但在發(fā)現肇事司機逃逸后,死者家屬認為警方沒有及時布置堵截和追緝,遂將交警告上法庭。
新婚十日車禍身亡
回憶其兒子車禍,阿志父親覺得難過的是,阿志遇車禍時剛剛新婚10日。當天阿志接到同學電話,同學說阿志大婚那天沒有能夠趕回來參加婚禮,希望見上一面,阿志就出門了,這一去就再沒回來。
當晚,阿志同學打來電話,阿志父親才知道兒子遇到了車禍。原來阿志同學見他遲遲未到,就打阿志移動電話,這才從正在搶救阿志的醫(yī)護人員那里知道了消息。
據警方調查,當晚20時05分,阿志駕駛摩托車從油榨村往獅山大道方向行駛,行至獅山創(chuàng)業(yè)路C區(qū)市場路段時,與無名氏駕駛的摩托車發(fā)生碰撞。五分鐘后,南海交警大隊兩名警員趕到現場并勘查。次日,南海交警大隊對事故作了報案、立案登記,并發(fā)出協(xié)查通報。阿志因受重傷于當日送往南海獅山華立醫(yī)院搶救,后轉院到佛山市中醫(yī)院治療,于2004年7月1日因醫(yī)治無效死亡。
肇事者逃逸賠償難
2004年7、8月份,南海交警大隊對事故進行調查,發(fā)現肇事車輛登記地為廣東羅定,遂前往羅定市華石鎮(zhèn)等地調查肇事車輛的登記人、實際支配人,但未抓獲肇事司機。同年12月1日,南海交警大隊作出交通事故認定,認定“無名氏駕駛機動車發(fā)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負事故全部責任”。
肇事司機已逃逸,阿志家屬沒有一分錢賠償。阿志家屬認為肇事司機逃走,交警有很大責任,遂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經過一番周折,南海法院受理了阿志家屬的訴訟案。
交警存在行政不作為
一審法院審理之后,判決駁回阿志家屬的訴訟請求。其家屬不服判決提起上訴。
日前,此案有了最終判決結果。終審法院認為,并無證據證明警員到達現場知道本案屬于肇事逃逸后,及時采取了布置堵截和追緝的措施。因此,交警存在行政不作為。
法院終審認為,賠償是因交通事故而起,交警不作為與損害賠償沒有直接因果關系,阿志家屬也沒有證據證實因交警不作為而造成損失。因此,法院不支持家屬索賠。
家屬說法
勝訴,還是敗訴
歷經三年訴訟,日前,終審法院認定交警存在行政不作為,但阿志父親怎么也高興不起來。阿志父親理解不了:討到了說法,卻解決不了實際問題,這是勝訴了,還是敗訴了?阿志父親的代理人、廣東禪通律師事務所律師汪明光表示,行政賠償和交通事故賠償確實不同,但行政不作為和人身損害不應簡單說沒有因果關系,事實上行政不作為損害的是阿志家屬人身損害賠償權益。 (記者 楊秀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