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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銷組織下線被“洗腦” 從容自若當眾脫下衣服
2007年07月20日 13:32 來源:晶報

  從7月16日起,根據國務院的工作部署,國家工商總局、公安部在全國范圍展開了打擊傳銷集中行動。那么在深圳,傳銷活動目前處在一個什么樣的狀態(tài)?

  “深圳因其特殊的地理位置、經濟條件和人文因素,歷來是傳銷分子進行非法活動的首選地。對此,我們一直高度警覺,保持著高壓態(tài)勢!弊蛱,深圳市打擊傳銷工作聯(lián)席會議辦公室馬麟泳科長接受記者采訪時說,“傳銷活動在深圳已得到有效遏制,但打擊和整治工作一刻都不能松懈!

  記者調查十幾人擠住小房時刻恐慌

  剛走出大學校門,本應是海闊天空、風華正茂的時候,然而,女大學生小文(化名)卻因為從事傳銷被拘留。在寶安區(qū)某派出所拘留室,22歲的小文告訴記者,她是被她爸爸一個最好的朋友帶上傳銷這條“賊船”的。當時,這位“叔叔”說為她在龍華找了份文員的工作,只要打打字每個月就有2000元工資。她沒有多想就放棄了在家鄉(xiāng)的工作來到深圳。第二天一大早,“叔叔”帶她去一個人家里聽課。內容就是網絡營銷入門,買了產品成為會員,再去發(fā)展下線就可以拿提成。她也知道這就是傳銷,剛開始拒絕參加,但傳銷人員輪番作她的思想工作,讓參與傳銷發(fā)了“大財”的“成功者”現(xiàn)身說法。在他們的極力鼓吹下,第9天,小文終于禁不住發(fā)財美夢的誘惑,花3600元買了件產品,成了正式的會員。

  加入之后,小文很長時間內未發(fā)展到下線,從家里帶來的錢也差不多用光了。而“傳銷組織”的生活極為困難:十幾個人擠住在一個狹小的房間里,吃的是從菜市場揀來的被小販丟棄的菜葉,又擔心被執(zhí)法部門查處,時時刻刻處在恐慌中。

  小文說,她內心有兩股力量在斗爭,一個聲音說:“這是違法的,要盡快離開!”另一個聲音說:“沒有,再堅持一下或許能賺到大錢!本瓦@樣,小文在身心的雙重煎熬中度過了半年,直到這個傳銷組織被公安機關打掉。

  “這樣的案例很多。傳銷充滿誘惑,當你失望準備放棄的時候,它可能又會讓你看到一點希望,讓人欲罷不能,傳銷就像一種精神毒品!瘪R麟泳說。

  一些知識分子也參與傳銷

  “傳銷體系的核心是獎金制度,‘教育培訓’和‘管理’是傳銷的兩個輪子!痹诖驌魝麂N第一線工作已有10年時間,并參與了國務院《禁止傳銷條例》和《直銷管理條例》立法工作的馬麟泳告訴記者。

  據調查,傳銷鏈條上的下線,基本上都賠錢,但傳銷頭目卻可以賺到大錢,這就是層層提成的獎金制度產生的結果。參加傳銷組織的新會員,都要接受初級培訓,這叫“催眠”或稱“洗腦”,目的是讓新會員堅信傳銷一定能發(fā)財。經過第一階段的培訓后,傳銷組織里的骨干分子,即進行強化培訓,主要是傳授銷售技巧,并進行心態(tài)訓練。第三個階段的培訓叫潛能培訓,也叫“魔鬼訓練”。經過這個階段培訓的傳銷人員,當眾脫下衣服都能顯得從容自若,爾虞我詐、漫天撒謊更是“家常便飯”。

  一名被判了刑的傳銷人員在寫給法院的信中說,在參與傳銷的半年中,他把親人紛紛拉下水。春節(jié)回到家,親人都說他是騙子,他的表哥找上門來,逼他退錢。他拿不出錢,結果他的家人被表哥打成重傷。

  據市打傳辦工作人員介紹,早期從事傳銷的人,基本上都是知識層次較低的人。目前,參與傳銷的人中卻出現(xiàn)了一些知識分子,有的甚至是高級知識分子。正是這些知識層次較高的人,利用他們的學識、口才和煽動力,讓很多涉世不深的青少年上當受騙,沉迷其中。去年,就有一名東北某地的教委主任因在深圳寶安區(qū)參與傳銷,被深圳警方千里迢迢捉拿歸案。不久前,寶安區(qū)“打傳”專案組也趕赴東北,在當地警方的配合下,將一名參與傳銷的校長抓獲,本周末即可押解回深。

  打擊舉措深圳首開先河實施網上通緝

  據統(tǒng)計,今年1至6月份,深圳共搗毀傳銷窩點110個,抓獲傳銷頭目8名,遣散參與傳銷人員1752人,解救群眾15名,已刑事拘留傳銷頭目13名,狠狠打擊了非法傳銷分子的氣焰。從查獲的情況來看,尚未發(fā)現(xiàn)深圳本土企業(yè)有進行傳銷的現(xiàn)象。深圳查獲的傳銷企業(yè),其注冊地多為珠海、廣州以及境外。

  深圳打擊傳銷活動還十分注重創(chuàng)新,去年首開先河對進行傳銷的犯罪嫌疑人實施網上通緝,通過網上通緝目前已抓獲兩名犯罪嫌疑人。

  目前,深圳正掀起新一輪打擊傳銷非法活動的行動高潮,

  將對從事傳銷活動者進行沉重打擊。有關人士同時指出,對從事傳銷違法犯罪活動的人,有必要加大懲罰力度,僅以非法經營罪追究此類犯罪人員的刑事責任,處罰偏輕,應區(qū)分不同情況,區(qū)別具體案情,該以詐騙罪立案查處的,堅決以詐騙罪追究傳銷頭目的刑事責任。目前,這些建議已呈報國家立法機關。

  □典型案例

  案例1

  “傳銷之狐”折戟沉沙

  高軍,1米80的個頭,英俊瀟灑,天天西裝革履,形象俊朗,然而卻是一個“傳銷老大”。

  2003年3月,32歲的高軍從山東省高密市來到深圳,不久便加入傳銷組織,進行非法傳銷活動。3個月后,高軍注冊成立了珠海市沃奇達貿易有限公司,成為該公司兩大股東之一,并擔任法定代表人。隨后,高軍還幫助他的下線人員田有理、瞿建軍在珠海市注冊成立廣豐利貿易發(fā)展有限公司從事傳銷活動。

  傳銷組織有不成文的規(guī)定,下線人員必須達到500人后才能報請其上級批準開辦新公司。高軍短短3個月內,便從傳銷“金字塔”組織最底層的一個無名小卒,一躍成為“五級總裁商”,并另立公司,一時間被稱為“傳銷之狐”。據辦案組調查,高軍的沃奇達公司共有傳銷人員900多人,廣豐利公司也有近500人。

  2004年5月17日下午,市打擊傳銷專案組一舉將高軍抓獲。專案組人員在高軍住處搜出了大批證物。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6大張“網絡圖”。這6張“網絡圖”,每張長840cm、寬594cm。看著這些“網絡圖”,就會聯(lián)想到成串的葡萄:一個上線,發(fā)展出若干下線,再發(fā)展出更多的下下線,就像一大串沉甸甸的葡萄,這串葡萄的把子就是總頭目高軍!

  “網絡圖”上每一個姓名下面,都寫著一個編號,一般以“8”字開頭,也有“0”、“2”、“5”、“6”、“7”等數字開頭的。如李×春,編號“885135”,王×秋,編號“766039”等。通過這些“網絡圖”,高軍傳銷公司的人數便能清楚地算出來。在確鑿的證據面前,高軍對自己的犯罪行為供認不諱。

  2005年3月,高軍因非法經營罪,被深圳市寶安區(qū)人民法院判刑3年,并處罰金8萬元人民幣。

  案例2

  e-gold公司夢滅

  內蒙古自治區(qū)呼倫貝爾市公安局經偵支隊在遼寧、河北、廣東、廣西、貴州等地警方的密切配合下,成功破獲了一起利用互聯(lián)網從事非法經營的特大案件,打掉了一非法傳銷團伙,抓獲47名犯罪嫌疑人,團伙頭目就是從深圳到內蒙古搞網絡傳銷的楊某和宋某。近日,此案已移送檢察機關進行起訴。

  2006年12月1日,內蒙古扎蘭屯市公安局經偵大隊向呼倫貝爾市公安局經偵支隊反映:2006年11月12日,自稱是美國美通銀行網絡員的遼寧人楊某某、宋某從廣東省深圳市來到扎蘭屯市,通過互聯(lián)網進行傳銷活動,許諾以200美元或1700元人民幣為底限進行投資,回報率為每天1.2%,當時已有40多人加入網絡存款活動,被騙金額達幾百萬元人民幣。

  經查:犯罪嫌疑人楊某某、宋某等人利用e-gold公司互聯(lián)網進行非法傳銷。e-gold公司以投資可獲取高額回報為誘餌,推廣所謂的“投資理財方案”,即種金活動,其實質是通過這家公司互聯(lián)網以招收會員方式進行傳銷。

  警方深入偵查發(fā)現(xiàn),e-gold公司傳銷人員分為3個級別,由低至高分別為業(yè)務員、主任、經理,發(fā)展1個至3個下線晉升為業(yè)務員,發(fā)展4個至6個下線晉升為主任,發(fā)展7個以上下線晉升為經理。1月19日3時,警方決定收網,將化名“王總”的新加坡籍犯罪嫌疑人和化名“楊莉”的貴州籍犯罪嫌疑人楊某某抓獲。

  2007年1月下旬,警方先后抓獲一大批參與傳銷的犯罪嫌疑人。

  警方查明,這一非法傳銷團伙從2006年5月以來共發(fā)展傳銷人員數千人、涉案金額達1億多元。2007年2月下旬,王輝明和化名“楊莉”的楊某某等8名犯罪嫌疑人被呼倫貝爾市人民檢察院批捕。(記者常河 通迅員陳宇綱)

 
編輯:朱鵬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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