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銀行對小額賬戶收取每個季度3元的“小額賬戶管理費”,遭到儲戶王巖的起訴。昨天上午,西城法院對該案做出一審判決,認為收費并無不當,駁回了王巖要求返還6元管理費的訴訟請求。
小額賬戶是指日均存款不足300元的賬戶,去年6月21日起,工商銀行在全國范圍收取。王巖認為,銀行每年收取10元的卡費,再收取小額賬戶管理費不合理,“他們沒有提供服務,憑什么收費?”
判決結果讓王巖失望。法院認為,工行對小額賬戶收取管理費之前,已經(jīng)向監(jiān)管部門進行了備案,進行了充分告知,并給時間讓儲戶清理賬戶。王巖在被收費前完全有時間清理。另外,王巖的小額賬戶是個人私人賬戶,不屬于與社會保障有關的需要長期使用的賬戶,完全可以清理,不會影響自身利益,不存在強迫交易。王巖在沒有清理賬戶的情況下,工行依據(jù)經(jīng)過備案的標準收費并無不當。宣判后,王巖表示要上訴。
今年初,北京某律所狀告人民銀行和銀監(jiān)會在監(jiān)管商業(yè)銀行收取小額賬戶管理費上“行政不作為”。2月5日,市一中院裁定不予受理,認為律師事務所的起訴不屬于法院行政訴訟的受案范圍。昨天律所代理人告訴記者,對于他們的上訴,北京市高院至今沒有答復是否受理。(郭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