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對父子私設(shè)“公堂”,為懲罰屢教不改的小偷,當眾拔掉其3顆牙齒。成都市龍泉驛區(qū)法院近日以故意傷害罪,分別判處這父子倆有期徒刑1年,緩刑2年。
辦案法官說,小偷也有人權(quán),其身體健康權(quán)應得到法律保護。侵犯小偷的身體健康權(quán),將受到法律懲處。
法院查明,2006年8月22日凌晨,龍泉驛區(qū)的菜農(nóng)陳禮華發(fā)現(xiàn)自家豇豆被偷。陳家父子懷疑是當?shù)貞T偷黃某所為。兩個月前,黃某在盜竊陳家蔬菜時被當場抓獲,當時為表悔過,黃某還寫下一份保證書,表示“以后不再偷,再偷就拔牙”。
父子倆氣勢洶洶地找到黃某問罪。黃某心虛,當場承認自己又一次偷了陳家東西。父子倆立即找來麻繩,將其捆綁在路邊的電線桿上“受審”,不少鄉(xiāng)鄰也趕來,聲討黃某的惡行。
隨后,陳禮華用鐵絲撬開黃某的嘴,陳的兒子拿出鋼絲鉗,開始“執(zhí)行”保證書承諾的“刑罰”。3顆牙齒被拔掉,黃某痛得“嗷嗷”直叫。村干部聞訊趕來,制止了這起私刑。
法院審理認為,陳氏父子故意損害他人身體健康,致人輕傷,已構(gòu)成故意傷害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