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小姐等人參加了中青旅組織的印度、尼泊爾兩國九日游。但旅行社中途改變行程,原定4天的尼泊爾游縮水成一天。由于對旅行社的賠償標準不滿,20名游客滯留在新德里,拒絕回國。
金小姐介紹,按照行程計劃4月30日晚從北京前往印度新德里,然后在5月4日早上前往尼泊爾,最后在5月8日早上從尼泊爾返京。但在5月3日晚,領隊通知稱,原定航班因飛機故障被取消,可搭乘4日晚的航班。當晚,領隊又通知說該航班被取消。游客只能在5月6日從新德里經加爾各答轉飛尼泊爾,于6日下午抵達尼泊爾。
游客否決了該方案,因為這樣,原定4天的尼泊爾游就縮水成一天。游客要求中青旅賠償,但中青旅出境公司只同意賠償1000元。對此,游客要求按黃金周期間尼泊爾游的價格進行賠償。
昨天,游客們拒絕登機。由于旅行社退了房,游客在酒店大廳等了一整天。金小姐說:“這里又熱又臟,我們根本不想留,可實在無法接受旅行社的方案!
對此,中青旅出境公司稱已根據游客意見,為他們聯系8日從新德里直接回國的飛機。對于游客這幾天在當地的吃住費用,該公司稱由于游客不接受旅行社安排屬于違約,應由他們自行承擔,但是公司將為他們安排并墊付費用。賠償方案在游客回國后再商議。
在僵持一天后,游客向當地的中國使館求助。昨晚,在使館的協調下,游客找到了住處。他們稱如果旅行社不能承諾給他們可接受的賠償,就拒絕回國。
律師說法
北京律協消費者權益保護專業(yè)委員會主任邱寶昌律師認為,飛機因機械故障延誤不屬于不可抗力,航空公司將根據國際公約賠償旅行社。中青旅違約在先,尼泊爾之行嚴重縮水,應根據合同賠償游客。游客終止合同拒絕去尼泊爾是合理合法的,其間在印度的費用應由旅行社支出。(周逸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