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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偷公交車上行竊 拒捕打傷便衣警察獲刑10年
2007年04月24日 17:32 來源:中國法院網(wǎng)

  小偷行竊得手后下車溜走,不想被車上的便衣警察堵住,為逃脫,小偷暴力抗拒抓捕。近日,河南省鞏義市人民法院以被告人劉鐵建犯搶劫罪,判處其有期徒刑十年,并處罰金二千元。

  2006年12月2日14時許,劉鐵建乘坐的鄭州至洛陽的公共汽車行駛至鞏義市竹林鎮(zhèn)路段時,被告人劉鐵建用隨身攜帶的刀片將坐在其前方的王某的褲子左后袋劃破,將口袋內(nèi)的51元現(xiàn)金盜走。劉鐵建準備下車時,鄭州市公安局反扒竊警察支隊民警孫某亮明身份后對其予以制止、抓捕。劉鐵建為抗拒抓捕同民警孫某撕拽,將孫某右臂抓傷,后被當場抓獲。經(jīng)鞏義市公安局刑事技術(shù)鑒定,孫某的損傷為軟組織傷,其損傷為輕微傷。

  被告人劉鐵建在公共交通工具上實施盜竊后,為抗拒抓捕當場使用暴力,致一人輕微傷,其行為已由盜竊轉(zhuǎn)化為搶劫,構(gòu)成搶劫罪。被告人劉鐵建系在公共交通工具上實施的搶劫,應當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量刑幅度內(nèi)定罪處罰。被告人劉鐵建所搶劫的財物已全部被退還給被害人,可以酌情對其從輕處罰。(作者:董亞恒 趙會曉)


 
編輯:張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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