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月11日電 民政部副部長李立國在今天發(fā)布會談到城市流浪乞討人員的救助管理工作時表示,民政部將通過完善救助管理的具體制度和辦法,并會同有關部門加強社會治安管理,來解決救助管理工作中面臨的利用乞討犯罪等問題。
李立國指出,在流浪乞討人員中有職業(yè)乞丐,有裹挾少年兒童的犯罪分子,有各種原因不肯接受救助的,也有騙取救助資金的這些個別現(xiàn)象和個別情況,針對這些問題需要民政部門通過完善管理制度,會同有關部門加強社會治安管理來解決。
李立國同時還介紹說,關于對流浪乞討人員加強主動救助工作,民政部門已經采取和要進一步落實好三個措施:首先是加強救助管理機構和設施建設。全國現(xiàn)在已經有1100多個救助管理站,130個流浪兒童救助保護中心,在“十一五”期間,依靠國家發(fā)改委的投資安排和地方政府的投入,民政部將進一步增加救助管理機構的建設布局,尤其是流浪兒童救助保護中心的建設布局,同時根據(jù)一些城市開展救助工作的成功經驗,在城市的繁華公共場所,在城市人流較多的街道和社區(qū),設立救助管理分支機構和救助管理服務門點,以便更多的流浪乞討人員能夠及時地到救助機構和救助站點求助,也便于我們及時發(fā)現(xiàn)流浪乞討人員,并給予救助。
其次是進一步發(fā)展民間組織中的救助管理類服務機構。現(xiàn)在有些城市建立民辦非企業(yè)單位性質,或者是社團性質的對流浪乞討人員主動尋找、主動輸送到救助站的民辦服務機構,當然也有政府購買服務作支撐。這種民辦機構既有其特定職能,又有專業(yè)服務水準,將成為救助管理工作中的重要部分。
三是要進一步加強救助管理工作的宣傳,使人民群眾都了解和知道救助政策、救助地點、救助服務內容,以便流浪乞討人員更及時、更好地得到救助。(據(jù)中國網文字直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