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副局長提到的“網上的帖子”究竟是怎么回事呢?我們不妨引用帖子中的一段話做一說明。文中寫道:“由于上梁不正,不敢對下級進行監(jiān)督,濮陽縣的各縣直單位相互攀比成風,爭相圈地建造豪華辦公樓和豪華別墅。如:紀律檢查委員會、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等單位的辦公樓;紀律檢查委員會(11套)、社會保障局(9套)、國土資源局(28套占地41畝)、城關鎮(zhèn)(75套) 、民政局、房管局、建工局、計生委等單位的科級干部豪宅,全部都是兩層以上的小洋樓,建筑面積少的有350M2,大的在600M2以上,造價最少的在35萬元以上(不計裝修費用),共有200多棟,成為濮陽縣的一道景觀,在群眾中間影響極壞!更甚的是,這些單位的豪宅除了分給本單位領導每人一套外,都還剩余幾套,經調查,這是孝敬書記、縣長的!
網上的這個帖子所說的是否屬實,恐怕我們只能等待有關部門的調查結論了。但記者在調查中得知,濮陽縣各單位興建的別墅數量的確不少,小的有兩三百平米,大的有五六百平米,如果再包括別墅樓前樓后的院落,每棟別墅的占地面積更是驚人。以住在里面的干部級別來論,每棟別墅都嚴重超標。那么,這些別墅用地等手續(xù)又是怎么辦下來的呢?當記者就這一問題采訪濮陽縣國土資源局閆相義副局長時,閆副局長先是對記者“別墅”這一提法進行了質疑,認為那些應該叫“獨立的低層住宅”,不應該叫別墅。
閆:我不知道你說的這個別墅…..我也理解不清,我們也一直在請示上面,界定啥叫別墅。我們來說,都叫低層住宅。
記:獨立的低層住宅?
閆:……嗯。0405在濮陽縣有個別地方建了這個低層住宅,有的是縣里的總體規(guī)劃,它就不適合高層住宅,有的是符合規(guī)劃的項目。0450也有個別單位建了,他利用單位自身的土地建了,沒有辦手續(xù),我們這次正在查處。
記:據我們了解,您所說的建獨立低層住宅在濮陽縣有不少局存在這種狀況,住在里面的也都是各個局的領導干部,這個情況你們了解嗎?
閆:……這個……我認為不全是。
記:不全是?
閆:啊!
當記者向濮陽縣國土資源局副局長閆相義詢問都有哪些單位建了他所說的“獨立低層住宅”時,閆副局長開始和記者兜起了圈子。
閆:有個別單位、縣直單位有違規(guī)用地的情況。
記:主要是在什么方面?
閆:主要是土地利用不太合理,大的東西沒有,只是土地利用上稍微有一部分不合理。
記:怎么不合理?
閆:我不知道你問的是哪方面,讓我咋說。
記:按照您的說法,建這種“獨立的低層住宅”,都有哪些局建了呢?
閆:有部分單位建了,利用自身的土地。
記:都涉及到哪些局?
閆:……具體到……嗯……哪些局……。我見到有,具體到哪個單位,我們現在正在糾正之中。你讓我說是哪些單位……,這個東西……我給你說不全。嗯,有這種現象。
記:涉及到多少個局,不清楚?
閆:這個不是不清楚,而是很清楚。
記:既然各個局的情況都很清楚,具體說到哪些局為什么又說不清楚呢?
閆:我現在……沒法……這個……回答。但是你說的這個問題,我們會注意了,清查了,絕對地調查清。
根據濮陽縣統(tǒng)計局提供的數據,濮陽縣城鎮(zhèn)居民2006年人均年收入不過7000多元,一位科級干部每月的收入少則六七百,多則一千出頭。假如他們象某些領導所說的那樣,是自己掏腰包建別墅,我們也無法想象,他們是否能為了住進一棟別墅幾十年不吃不喝。建豪華辦公大樓、給領導干部建超標別墅在濮陽縣蔚然成風。濮陽縣政府辦公室主任周鴻解釋說,原來的縣委、縣政府、縣人大辦公大樓非常破舊,每逢下雨樓里都會發(fā)水災,已經嚴重影響正常的工作秩序,改善辦公條件是響應當地群眾的呼聲。尤其是老縣委的辦公院,由于道路建設造成地勢高,每到秋季那個院都受淹,沒法辦公。干部對縣委意見很大,一個是辦公條件太差,辦公不方便?紤]到不解決群眾意見大,縣委就決定采取啥法能改善這個辦公條件。為了不影響正常的工作而改善政府部門辦公條件本無可厚非,可這絕不是一個貧困縣建豪華辦公大樓的理由。領導干部也和普通百姓一樣,需要有房可住、有家可回,但這也絕不是為他們興建超標別墅的理由。
濮陽縣還是個貧困縣,許多群眾的生活條件還非常困難;在各個鄉(xiāng)鎮(zhèn),大量的學生至今還在已經是危房的教室里上課。作為當地的領導干部,是否應該多花些心思去改變這些人的實際困難,而不是熱衷于讓自己在豪華的辦公樓里辦公,在漂亮的別墅里生活呢?
在采訪中,當地有關部門負責人一再向記者表示,他們將盡快著手調查整改濮陽縣目前出現的這些問題,但愿這不是一種托辭。至于濮陽縣是否進行整改,又將如何進行整改,《新聞縱橫》將繼續(xù)追蹤報道。
來源:中廣網;作者:周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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