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9月22日電 據(jù)信息時報報道,小偷被義憤的村民抓住后,一人揮刀向其砍去,導致小偷流血過多搶救無效死亡,涉嫌砍小偷的潘柏林被控故意傷害罪,其在庭上以雙手殘疾為己作無罪辯護。20日,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此案。
潘柏林現(xiàn)年39歲,小學文化程度,居住在廣州市白云區(qū)棠涌村。2005年10月1日清晨5時許,在廣州市白云區(qū)新市街小坪沙一個小巷子的巷口,潘柏林在家中聽到外面有人大喊:“抓小偷呀,抓小偷呀”,潘柏林表示,自己沖出去的時候就已經看到,一群人圍在一起,一名攜帶偷竊工具、年紀約二十七八歲的“疑似”小偷被兩名村民抓住了!靶⊥怠钡碾p手被反綁起來,跪倒在地上,幾名氣憤的村民圍上去拳打腳踢。混亂之中,小偷被人砍了一刀,血流如注。
在場一名證人稱,他看到是潘柏林跑到小偷跟前,手上拿著用布包著的長形東西,約40厘米,像一把刀。另一名證人則稱,看見潘柏林從背后拿出大砍刀,一刀砍在小偷的右腿上,血一下子噴了出來。小偷高喊:“我的腿斷了,你們快救我。”幾名村民發(fā)現(xiàn)事情鬧大了,都有些驚慌,一村民弄來一件白襯衣,綁住小偷的傷口,但血仍然噴涌而出。后來,這名叫王某的小偷經搶救無效死亡。
經法醫(yī)鑒定,死者系右下肢被銳器砍擊,造成右腘動、靜脈斷裂,致失血性休克死亡。案發(fā)之后,潘柏林消失了,直至2005年10月31日晚8時許才回家,當即被伏擊的公安干警抓獲。幾個同村的證人證實,潘柏林曾告訴他們,砍小偷是因為前些日子家里被盜了,損失了好幾千元,看見小偷就很生氣,因此想要教訓一下小偷,但當時沒有想到后果會那么嚴重。
昨日庭審中,潘柏林堅稱自己不是兇手,其辯護律師也為他作了無罪辯護。潘柏林表示,自己出來的時候小偷已經被抓住了,自己沒有參與抓捕小偷的過程,沒有拿刀出來,更沒有砍傷小偷,只是在離小偷二三十米遠的地方遠遠的看了一會兒。庭審上,潘柏林還向法官展示了自己微微變形的雙手,表示自己不能握刀,“這里的肉都死了,關節(jié)是硬的!睋(jù)悉,潘持有殘疾證明,七八年前潘的雙手曾經受傷并做過兩次手術,已經喪失了70%的功能。
其律師表示,王勇的膝蓋骨幾乎被完全砍斷,一刀下去能造成如此重大的傷害,作為雙手功能基本喪失的潘柏林是不可能做到的。公訴人則表示潘柏林的生活已經基本可以自理,甚至有證人見過他開摩托車。公訴人表示,根據(jù)證詞,潘柏林傷人的時候是雙手握刀,完全有可能完成揮刀砍擊的動作。(李朝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