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四川網(wǎng)7月28日電 據(jù)華西都市報報道,昨日上午10點51分,空中傳來清脆的槍聲,仁壽七名沾滿無辜者鮮血的犯罪分子走到了生命的最后時刻。從去年11月15日開審的仁壽縣王仲東搶劫、殺人、強(qiáng)奸犯罪團(tuán)伙案,昨日上午由眉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在仁壽縣法院宣布了省高院的《刑事裁定書》,曾累計搶劫213次、殺害或強(qiáng)奸多人的王仲東等7人被執(zhí)行死刑。
上午8點多,仁壽縣法院外街道上已聚集了不少群眾,可容納數(shù)百人的審判大廳也已被坐滿。上午9點12分,響亮的警笛聲傳來,一輛滿載荷槍實彈武警戰(zhàn)士的車和載有罪犯的三輛大卡車駛?cè)敕ㄔ,被捆綁得?yán)嚴(yán)實實的罪犯在法警押送下進(jìn)入法庭。
王仲東、郭俊清、劉建如、劉建平、黎明均、廖文彬、李學(xué)輝七名罪犯均為仁壽人。法院查明,七名罪犯犯罪手段特別殘忍,搶劫次數(shù)總計213次。他們于1999年至去年5月,在成都、樂山、資陽、綿陽及山西省太原市等地,攜帶火藥槍、刀等作案工具,進(jìn)行殺人、強(qiáng)奸、搶劫、盜竊等犯罪活動。法庭審理查明,王仲東曾參與搶劫48次,金額達(dá)77000余元,致李某等3人死亡,楊某等5人受傷。王還參與盜竊5次,金額達(dá)55930元。劉建如曾參與搶劫42次,金額達(dá)97000余元,搶劫過程中致董某等2人死亡,致熊某等6人受傷,并輪奸2人,強(qiáng)奸2人。此外,劉受雇殺害了凌某,還參與盜竊1次,金額達(dá)10595元。劉建平參與搶劫32次,金額達(dá)96000余元,在搶劫中輪奸4人,致2人死亡,1人重傷,4人輕傷,此外還參與盜竊2次,金額達(dá)18030元。黎明均參與搶劫33次,金額達(dá)87000余元,在搶劫中輪奸2人,強(qiáng)奸2人,致1人死亡,致4人受傷。此外,還參與盜竊4次,金額達(dá)24580元。廖文彬參與搶劫32次,金額達(dá)98000余元,在搶劫中親手致死熊某,輪奸1名幼女,致5人受傷,還參與盜竊2次,金額達(dá)25500元。李學(xué)輝參與搶劫14次,金額達(dá)10800余元,致多人受傷,還參與盜竊6次,金額達(dá)32783元,李還為同伙銷售盜竊得來的摩托車。郭俊清參與搶劫9次,金額達(dá)5900余元,造成兩人受傷,還參與盜竊3次,金額達(dá)6077元。上述7人數(shù)罪并罰,決定執(zhí)行死刑,剝奪政治權(quán)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chǎn)。
去年11月22日,眉山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上述7人作出了一審判決,數(shù)罪并罰,判處7人死刑。隨后,王仲東、劉建平、李學(xué)輝、郭俊清進(jìn)行了上訴,7月24日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昨日眉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宣布了省高院136頁厚的《刑事裁定書》,決定對7人執(zhí)行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