頻 道: 首 頁|新 聞|國 際|財 經|體 育|娛 樂|港 澳|臺 灣|華 人|留 學 生| 科 教| 時 尚| 汽 車
房 產|圖 片|圖 片 庫|圖 片 網|華 文 教 育|視 頻|商 城|供 稿|產 經 資 訊|廣 告|演 出
■ 本頁位置:首頁新聞中心國內新聞
關鍵詞1: 關鍵詞2: 標題: 更多搜索
【放大字體】  【縮小字體】
公安機關不允許收取二代證工本費以外的任何費用

2006年03月16日 14:38

  中新網3月16日電 3月16日上午10時,中國公安部召開新聞發(fā)布會,通報全國集中換發(fā)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有關情況。

  中國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副局長鮑遂獻在會上說,關于二代證的收費問題,首先要說明制作二代證的收費標準是中央職權,其他部門沒有權力出臺二代證的收費標準和收費政策。凡是已經出臺的政策和標準,必須停止執(zhí)行。二代證的工本費20元,丟失補領就是40元,臨時身份證10元。

  鮑遂獻稱,至于說一些地方在換發(fā)二代證的過程中,需要大量的財政投入,建設制證中心、購買設備,準備換發(fā)二代證的工作,由于一些地方財政困難,一些地方在照相的問題上,試圖想通過照相收費,來解決財政面臨的壓力,對于這個問題,國家發(fā)改委、財政部和公安部的態(tài)度是非常明確的,也是非常堅決的。就是要嚴格執(zhí)行二代證工本費的收費標準,公安機關不允許收取工本費以外的其他任何費用。

  鮑遂獻說,對于采用市場化運作和收費的地方,我們發(fā)現(xiàn)一起、查處一起,這些年我們一直在查,到今天我們還有3個調查組,要確保中央出臺的標準能夠在全國得到執(zhí)行。

 
編輯:邱觀史】
 


  打印稿件
 
關于我們】-新聞中心 】- 供稿服務】-廣告服務-【留言反饋】-【招聘信息】-【不良和違法信息舉報
本網站所刊載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觀點。 刊用本網站稿件,務經書面授權。法律顧問:大地律師事務所 趙小魯 方宇
建議最佳瀏覽效果為1024*768分辨率
[京ICP備05004340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