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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青報:也談免費婚檢

2005年08月19日 10:08

  根據(jù)上海市衛(wèi)生局等四部門近日下發(fā)的《關于進一步做好本市婚前保健服務工作的意見》,上海有望在今年9月1日前在全市范圍內(nèi)實施免費婚檢。此前,浙江金華市、福建晉江市、深圳福田區(qū)、成都溫江區(qū)、武漢武昌區(qū)等地也陸續(xù)實施了免費婚檢。從現(xiàn)有情況看,免費婚檢有可能推廣到更多的地方。

  上個月黑龍江省通過新的母嬰保健條例,在該省恢復強制婚檢的時候,本報曾發(fā)表社評《恢復強制婚檢的法律懸疑與現(xiàn)實選擇》,指出盡管一些地方取消強制婚檢后新生兒出生缺陷率有所上升,但政府并非一定要急忙恢復強制婚檢,而完全可以采取多種支持和鼓勵措施,比如婚檢全部免費,或者像獎勵獨生子女那樣對自覺婚檢者進行獎勵,以此倡導和推動婚檢之風。現(xiàn)在,婚檢全部免費正在越來越多的地方成為現(xiàn)實,可見由政府為公民婚檢買單,由政府出面為公民自愿婚檢創(chuàng)造條件,在理論上和實踐上都是沒有問題的。

  在為免費婚檢叫好的同時,應當避免在兩個地方陷入誤區(qū)。其一,取消強制婚檢后各地婚檢率大幅度下降,一些地方實行免費婚檢后婚檢率大幅度上升,這種變化說明,免費是導致婚檢率提高的一個因素,而不能認為是唯一因素。正如上海市民政部門官員分析的那樣,新人不愿意婚檢并不完全是為了錢,擔心婚檢過程中隱私權受到侵犯,婚檢的內(nèi)容和服務質(zhì)量不能令人滿意等都是重要的因素。相反,如果認為新人以前不愿意自費婚檢是舍不得花錢,現(xiàn)在積極參加婚檢則是沖著免費的好處而來,那等于是把公民的自由選擇庸俗化了。

  另一個誤區(qū)是,既然政府買單為公民提供了免費婚檢的保障,那么政府就有充分的理由恢復強制婚檢了。這種意見出自一些官員和專家之口,乍一聽似乎很有道理,其實是根本不能成立的。既然新婚姻登記條例取消了政府強制公民婚檢的權力,那么,在法律沒有為政府恢復這種權力之前(而且法律將來也不大可能為政府恢復這種權力),政府的這種權力就不能自動恢復。實行免費婚檢后,如果仍有新人不愿意婚檢,政府仍將無權“繩之以法”。政府“買單”不是其行使強制權力的理由,否則政府就可以為自己“買”來更多的強制權力,公民被“免費”也不是其可以被強制的理由,否則一個公民的支付能力越低,他面臨的被強制的危險就越大。這一點應當引起足夠的警惕。

  從某種意義上講,新婚姻登記條例中取消強制婚檢,與簡化婚姻登記的手續(xù)(不再需要單位證明,只需持本人戶口本和身份證)、放寬婚姻狀況審核的條件(結(jié)婚雙方可憑一紙關于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jīng)]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nèi)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以保證無騙婚行為)一樣,都是為了切實保障公民的婚姻自由。所以,政府買單為公民提供免費婚檢保障,應當視為對公民的一種婚姻自由的引導而非限制。對公民行使自由的行為進行正確引導,是現(xiàn)代社會中政府“善治”的一個目標,值得我們寄予樂觀的期待。 (來源:北京青年報;作者:潘洪其)

 
編輯:賈靖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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