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擬恢復強制婚檢引起了很大爭議。近日,黑龍江民政部門表示,因《黑龍江母嬰保健條例》與《婚姻登記條例》存在沖突,故暫不執(zhí)行強制婚檢的有關規(guī)定。顯然,這場爭議仍將繼續(xù)。
幾天來,我發(fā)現(xiàn)這場爭論雙方的主要論調涇渭分明———反對方直斥恢復強制婚檢侵害了公民的婚姻自由;而支持者則強調不強制婚檢將導致人口質量下降等社會問題———前者說的是公民權利,而后者講的是行使權利的成本。
有人說,我們正進入公民權利時代。的確,權利是一個美好的字眼,它蘊意著強權的退避三舍和個人自由的張揚。但是,權利并非免費的午餐,任何一種權利的實現(xiàn)都必須付出代價。公民在享受權利的同時,不可避免地要承擔特定的成本和風險;而且,這種成本和風險往往會蔓延到公民個人私域之外。比如,公民可以享受自由遷移的權利,但無法保證遷移的結果一定是帕累托最優(yōu),自由遷移的結果可能導致某些地區(qū)人口急速膨脹、人均資源緊張、社會秩序混亂。
在現(xiàn)代政治理論的視野下,維護和保障公民的權利,是政府存在的根本理由。正因為享受權利需要付出成本,所以才需要組建政府這個龐大的權力組織以分擔和降低單個公民需要承擔的成本和風險。在公民權利時代,政府的職責分為兩個層次:首先,政府需要分擔整個社會因公民享受權利而承擔的成本和風險,避免集體囚徒困境(即無數(shù)個人的最優(yōu)選擇導致群體最劣選擇)的出現(xiàn);其次,在成功分擔社會成本的基礎上,政府還要想方設法減輕公民個人因行使權利而可能遭遇的種種痛苦和不便。為了履行上述兩種職責,政府可以采取各種措施,但惟有一條底線不可觸碰,那就是:不能為降低權利成本而剝奪權利本身。
事實上,降低權利成本最有效的辦法就是剝奪權利本身———要想最大限度地提高人口質量,最好的辦法是取消婚姻自由;同理,要想最大限度地降低人口流動帶來的社會問題,最好的辦法是禁止一切自由遷移。雖然上述極端的做法顯然是荒謬的,但現(xiàn)實中,政府管理者以權利成本太高為由剝奪公民某些權利的事例并不少見———無論是限制自由遷移的“人口準入制”還是干預婚姻自由的強制婚檢制度,都是典型的例證。
可是,那些以權利成本為理由替剝奪公民權利的舉措進行的申辯,無疑都是蒼白無力的。成本高,政府和公民一道分擔,大家集思廣益共同解決———要提高新生人口質量,有免費婚檢、醫(yī)療咨詢、社區(qū)衛(wèi)生規(guī)劃等諸多辦法可試;而權利本身,不應該成為動刀動槍的對象。(來源:新京報;作者:毛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