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7月3日電 江西九江市公安局共青分局原刑偵大隊長劉翰在對一名盜竊犯罪嫌疑人的審訊中,竟與兩名民警共同實施刑訊逼供,造成被審訊人猝死。近日,永修縣人民法院以刑訊逼供罪判處劉翰有期徒刑一年,另兩名民警也分別被判刑。
經(jīng)法院審理查明,1997年4月28日,劉翰接到線人舉報,稱共青印染廠職工車長海盜竊本廠布匹。當晚,劉翰與民警盧某、林某開車前往車長海家。在傳喚過程中,因車長海逃跑,劉翰等3人在對其實施踢打后強行帶至共青公安分局審訊。審訊中,為逼取車長海盜竊物品的口供,劉翰等3人令車長海站立,雙腳扒開,并用腳踢其腿部以加大扒開幅度,直到車長海交待盜竊行為后,才讓其自然站立。在連續(xù)審訊近三個小時后,車長海臉色蒼白,后被送往共青醫(yī)院救治無效,于次日凌晨死亡。
法院認為,劉翰等3人在審訊過程中長時間體罰車長海,已構(gòu)成刑訊逼供罪,且劉翰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遂作出上述判決。盧某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緩刑一年;林某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李青 黃輝 王維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