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6月1日電 據新華網報道,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31日上午在鞍山市對遼寧"4·05"特大涉黑案主犯張宏東下達終審刑事裁定,以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故意傷害、故意殺人等罪名,終審裁定張宏東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隨后將其押赴刑場執(zhí)行死刑。
2002年4月以來,遼寧組織紀檢和政法有關部門成立"4·05"專案領導小組,調集精干辦案人員,一舉打掉了橫行省內遼陽市、葫蘆島市的6個特大黑社會性質犯罪團伙和1個惡勢力犯罪團伙,偵破案件300多起,抓獲犯罪嫌疑人200多人,并陸續(xù)揪出一批幕后保護傘。
張宏東,男,1959年8月9日生于遼陽市,漢族,高中文化,系遼寧中聯(lián)油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遼陽市第12屆人大代表。在公安機關重拳出擊下,張宏東于2002年5月2日被刑事拘留,同年6月6日被逮捕,其團伙成員也紛紛落網。張宏東團伙是"4·05"案中勢力較大的一伙。
遼寧省高院的宣判詞中載明,張宏東指揮該組織成員結伙并自行實施其他犯罪共13起,其中故意殺人罪1起、故意傷害罪3起,致1人死亡,3人重傷(其中2人三級傷殘);非法拘禁2起;偷稅犯罪2起,偷逃稅款346萬元;妨害作證罪1起;強迫交易罪2起;窩藏罪2起。(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