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昨日從有關(guān)部門證實,郴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原主任李樹彪涉嫌貪污、挪用公款一案,今日上午8時將在郴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李樹彪案同案被起訴的共有9人,涉案總金額高達(dá)1億多元。
檢察機關(guān)指控,李樹彪從1999年至2004年1月間,利用職務(wù)之便,先后作案44次,犯罪金額11801.5萬元。一是涉嫌貪污公款5848.9萬元,其中5517萬元是李樹彪伙同他人,用虛假的單位名稱、偽造的公章和借款材料非法占有的;二是涉嫌挪用公款5952.6萬元,這些都是李樹彪利用職務(wù)之便,用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單位存款作抵押、質(zhì)押擔(dān)保獲取的“銀行貸款”,或者是與他人串通,從郴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獲取的“政策性住房公積金委托借款”。除賭博輸?shù)艟蘅钔,在大量被挪用公款未歸還的情況下,李樹彪還在廣州等地使用他人名義登記購置了價值331.9萬元的房產(chǎn)、車輛。
據(jù)悉,今日擔(dān)任李樹彪案審判長的法官是郴州市中院刑二庭副庭長黃孝光。(來源:長沙晚報;作者:李廣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