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5月11日電 據(jù)華商報報道,昨日,內地歌壇天王劉歡做客《魯豫有約》,談工作、事業(yè)不多,談感情不少。劉歡透露,自己和老婆盧璐相戀時,因為戶口在兩地不被家人允許,就“頂風”結婚,父母是看了報紙后才知道,兒子已經把老婆娶到手了,F(xiàn)在他和盧璐結婚已經15年了,但他還欠妻子一個婚禮,這讓他到現(xiàn)在還是時感內疚。
昨日的節(jié)目中,劉歡透露了自己的戀愛“苦難史”,因為兩人相戀9天之后,劉歡就向盧璐求婚了。劉歡家人當時激烈反對,認為盧璐比劉歡大兩歲,而且兩個人不在同一座城市。
1989年初,劉歡騎自行車去北京青龍橋街道辦事處,準備登記結婚,被街道辦事處的工作人員訓斥了一頓,原因是劉歡以為結婚只要一個人去就可以,盧璐根本沒有隨行,因此這次沒能結成婚。過了一段時間,兩人一同去領了結婚證。在出席一個電影節(jié)的頒獎晚會時,劉歡結婚的消息被媒體報道出來,劉歡的父母看到報紙以后才知道兒子已經結婚。“我那個時候覺得結婚就是兩個人的事情,結婚儀式應該是一生中最重要一個記憶,我一直覺得欠妻子的,也希望能夠找機會補上。”(劉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