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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博東:反分法以法律規(guī)范寄希望于臺灣人民方針

2005年03月16日 11:01

  中新社北京三月十五日電(記者路梅胡振家)北京聯合大學臺灣研究所所長徐博東今天表示,《反分裂國家法》用法律規(guī)范了“寄希望于臺灣人民”的方針,并把它落到實處,為反對分裂、促進統一開辟了新的道路。

  徐博東在此間全國臺灣研究會和社科院臺灣研究所舉辦的《反分裂國家法》座談會上發(fā)言表示,《反分裂國家法》用主要的篇幅規(guī)范了如何促進兩岸交流、推動兩岸關系發(fā)展和保護臺灣同胞的正當權益,體現了胡錦濤主席關于“只要是對臺灣同胞有利的事情,只要是對促進兩岸交流有利的事情,只要是對維護臺海地區(qū)和平有利的事情,只要是對祖國和平統一有利的事情,我們都會盡最大努力去做,并且一定要做好”的指示精神和莊嚴承諾,把“寄希望于臺灣人民”的方針落到實處。這必將成為推動兩岸關系發(fā)展、促進兩岸和平統一的新途徑和新起點。

  徐博東認為,解決臺灣問題,實現祖國的統一,無論是以和平方式抑或最終不得不采用“非和平方式”,廣大臺灣同胞都是我們必須爭取和依靠的力量。就目前而言,反對和遏制“臺獨”的斗爭要取得預期的效果,最終也將取決于臺灣人民的態(tài)度與政治取向。我們相信,反“臺獨”的政治力量在島內有著廣泛的群眾基礎,“求和平、求安定、求發(fā)展”和維持兩岸現狀是臺灣的主流民意。大陸將積極促進兩岸的交流與交往,讓臺灣人民分享祖國大陸經濟騰飛帶來的好處,促進兩岸的共同發(fā)展繁榮。

  同時,《反分裂國家法》是“依法治國”的題中之意,為遏止“臺獨”提供了更加權威、明確的法理基礎。制定《反分裂國家法》不是僅僅出于一時反“臺獨”的應急之需,而是總結了多年來的對臺工作經驗,針對“臺獨”分裂勢力的特點與發(fā)展趨勢,為促進兩岸,維護臺海長期穩(wěn)定所采取的一個具有長遠戰(zhàn)略意義的重大舉措。

  徐博東指出,《反分裂國家法》必將成為我們促進兩岸關系發(fā)展、維護臺海和平、反對“臺獨”分裂斗爭的一個重大轉折點,從而把祖國和平統一大業(yè)推向一個新的階段。(完)

 
編輯:秦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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