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3月16日電 近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煤炭法》修訂工作啟動會在國家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召開。
據(jù)法制日報消息,會議初步議定,具體修訂起草工作由煤炭信息研究院承擔,力爭今年上半年提出《煤炭法(征求意見稿)》,下半年完成對《煤炭法(征求意見稿)》的意見征求、修改完善和上報工作。
國家發(fā)改委能源局巡視員吳吟透露,從事修訂工作將突出重點,堅決遏制在開發(fā)利用過程中對資源的浪費和破壞,保障中國能源供給和能源安全!
1979年7月1日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已于1999年3月14日進行了修訂,煤炭法第七章法律責任部分關于追究刑事責任所引用的原刑法條款已經(jīng)無法和新修訂刑法有關條款相對應。(司坡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