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二月二十八日電 (記者 朱大強)今天,最高人民法院作出學習宋魚水模范事跡的決定,要求全國法院學習宋魚水,在全社會和人民群眾中樹立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
宋魚水是北京市海淀區(qū)人民法院民五庭庭長,十一年來,她公正高效地審理了各類民商事案件一千二百余件,其中三百余件屬于疑難、復雜、新類型案件,均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據(jù)悉,中國領導人就開展向宋魚水學習活動作出指示:宋魚水作為一名基層法官,充分發(fā)揮審判職能作用,以扎實有效的工作業(yè)績、高效文明的審判作風和清正廉潔的高尚品德,很好地維護了人民群眾的利益和社會的公平與正義,贏得了群眾的信任和愛戴,是一位人民的好法官。要通過開展向宋魚水學習的活動,出現(xiàn)更多的像宋魚水一樣的基層法官。
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廣大法官學習宋魚水辯法析理、勝敗皆服的職業(yè)追求,清正廉潔、淡泊名利的職業(yè)道德,銳意進取的拼搏精神,并以此為契機,采取切實有效措施,推動法院工作發(fā)展。
中宣部、中央保持共產(chǎn)黨員先進性教育活動領導小組先后將宋魚水作為先進典型向全社會推出,中央政法委要求全國各級政法部門和廣大政法干警迅速開展向宋魚水學習活動。(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