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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正處城市化加速期 農民市民化是城市化關鍵

2005年01月20日 13:43

  (聲明:刊用《中國新聞周刊》稿件務經書面授權)

  城市化并不簡單地等于城市的攤子擴張,也不簡單地等于城市常住人口的增長;城市化,歸根到底是社會結構變遷的組成部分。它意味著一種新的經濟形態(tài),新的公共生活,新的人際關系及新的精神生態(tài)

  現代化可能未必等于工業(yè)化,但一定會在相當大程度等于城市化。

  中國社會科學院社會學所副所長李培林近日撰文指出,根據國際經驗和統(tǒng)計數據,目前我國正處于城市化加速期——近幾年,城市化水平保持年均近2個百分點的速度增長;全國的城市化率已從1993年的28%提高到2004年的42%以上;而城市經濟對GDP的貢獻率已超過70%。

  實際上,每個人都能感受到城市化的進程。幾乎所有的城市都在大興土木,城市不斷地向外拓展。

  以北京為例,原來作為城區(qū)邊界的三環(huán),現在已經成了城市的中心。四環(huán)開通沒幾年,就有了五環(huán),現在正在向六環(huán)擴展。同時,大量農民涌入大小城市、城鎮(zhèn),卷入城市的經濟活動中,而農村的經濟生活也在很大程度上依靠農民工在城市的收益維持。

  城市化加速一方面源于經濟結構內在的升級動力 城市為經濟活動所提供的效率和便利,是農村所無法比擬的。不過,根據李培林的觀點,近年來中國城市化加速,還有一個特殊的原因,那就是土地農轉非的利益驅動機制。

  在農業(yè)用地和工業(yè)、商業(yè)用地之間,存在巨大的價差,一些地方政府在向農民征用土地的時候,借助權力壓低補償標準,回頭再以較高的價格轉讓給工業(yè)或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不少地方政府通過大量征用和出售土地(或變相出售,如土地置換)獲取了巨額建設資金。近3年,全國土地出讓金收入累計達9100多億元。一些市、縣、區(qū)的土地出讓金收入占到財政收入的一半,有的作為預算外收入甚至超過同級同期的財政收入。也正因為此,出現了李培林所描述的現象:土地城市化的速度,大大快于人口城市化的速度。

  在城市郊區(qū),有不少已經不再是農民的農民,他們無地可種,但并沒有真正融入城市的經濟社會網絡中。當然,沒有融入城市生活的還有另外一個更大的群體:農民工。

  經驗證明,城市化水平每提高一個百分點,新增加的城市人口大約為1500萬。過去二十多年來,大量農民離開農村,進入城市。李培林提供的數據說,目前中國城鎮(zhèn)的常住總人口差不多已經達到了5.2億多。不過,在這些人口中,擁有城鎮(zhèn)戶口的市民人數,卻只有2.5億多。也就是說,居住在城市中的人口中,有一半多不被城市管理當局當作市民。

  他們沒有被納入到城市的政治、社會管理體系中,也沒有被納入到城市的福利與公共品分配體系中。在政治權利、福利、文化生活、公共服務方面,他們的待遇與市民有極大差距。比如,很多農民工的子弟不能進入城市公立學校讀書,而農民工子弟學校卻又因為不符合辦學條件而被城市政府關閉。

  中央政府屢次發(fā)布政策,要求各省市必須限期清理限制農民進城就業(yè)的歧視性政策,取消對企業(yè)使用農民工的行政審批、職業(yè)工種限制,不再干預企業(yè)自主合法使用農民工。全國總工會也明確提出各級工會組織應積極吸納農民工,以切實維護農民工的合法權益。

  各地已經做出一些努力消除戶籍歧視。許多省市都加快了戶籍制度改革的步伐。如湖北、湖南都建立城鄉(xiāng)統(tǒng)一的戶口登記管理制度,取消農業(yè)戶口、非農業(yè)戶口性質和由此衍生的其他戶口類型,統(tǒng)一登記為“居民戶口”。湖北也允許在城市有合法固定住所、進城務工3年以上、與用人單位簽訂2年以上勞動合同并辦理就業(yè)登記手續(xù)的農村勞動力,可以申請辦理戶口遷移手續(xù),在城市落戶。

  戶籍制度改革廢除了市民、農民的身份制,為進城農民的市民化創(chuàng)造了基本條件。但市民化無疑將是一個漫長的過程。

  目前政府所需要做的,是消除造成農民與城市、與市民隔閡的法律與政策壁壘,為農民學習成為市民創(chuàng)造制度環(huán)境。比如,城市政府應當改變征用土地的政策,退出一般商業(yè)性用地的征用過程,改由企業(yè)與農民直接談判,從而更準確地體現土地的價值,讓農民也能分享到城市化的好處,使其具有轉化為市民的經濟條件。另一方面,城市政府也需要考慮,如何將長住城市的農民融入到城市的公共生活中,比如,在打破城鄉(xiāng)戶籍分割之后,考慮給予進城農民以同等的選舉權、被選舉權,使他們能夠參與到城市的民主管理中,履行公民的權利和義務。

  總之,城市化并不簡單地等于城市的攤子擴張,也不簡單地等于城市常住人口的增長。城市化還有更深的內涵,城市化,歸根到底是社會結構變遷的組成部分。它意味著一種新的經濟形態(tài),新的公共生活,新的人際關系及新的精神生態(tài)。

  城市屬于居住于其中的人。因此,城市的擴張只是市民化的前奏,而進城農民的市民化才是城市化的目標。

  (來源:《中國新聞周刊》)

 
編輯:邱觀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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