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1月7日電 據(jù)新華社報道,中國足協(xié)6日對外公布了對涉嫌使用違禁藥物的劉建生的處罰決定。這位遼寧俱樂部隊守門員被禁賽兩年和罰款人民幣五萬元。
根據(jù)處罰決定,劉建生被禁止參加2004年9月26日至2006年9月25日之間的所有國內(nèi)、國際賽事。遼寧隊的守門員教練程強也受到牽連,被停止隨隊參加所有國際、國內(nèi)比賽工作1年(2004年9月26日至2005年9月25日),并罰款人民幣一萬元。
劉建生去年9月26日在參加完一場中超聯(lián)賽后接受興奮劑尿樣抽檢。經(jīng)國家體育總局運動醫(yī)學研究所興奮劑檢測中心檢測,他的A瓶和B瓶尿樣均呈刺激劑(苯丙胺和甲基苯丙胺)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