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內檢索
頻 道: 首 頁 | 新 聞 | 國 際 | 財 經 | 體 育 | 文 娛 | 臺 灣 | 華 人 | 科 教 | 圖 片 |圖片庫
時 尚 | 汽 車 | 房 產 | 視 頻 |精品商城|供 稿|產經資訊 |專 稿| 出 版|廣告服務 |心路網
本頁位置:首頁新聞中心華人新聞
放大字體  縮小字體 

中國《新聞周刊》文章:趙燕只是趙燕一個人

2004年08月18日 16:47

  (聲明:刊用中國《新聞周刊》稿件務經書面授權)

  文/王怡

  動輒把個人的際遇或言行,和一個抽象的共同體的名義捆綁起來,把榮譽、更多的時候是把責任和負擔強制性地傳遞給共同體的其他成員,等于是精神領域中的“挾天子以令諸侯”

  趙燕被美國警察毆打,激起華人輿論不大不小的浪花。她一面提起500萬美元的賠償之訴,一面動情地聲稱打這個民事賠償的官司,“是為了民族的尊嚴”。我同情她的遭遇,更支持她要求賠償的維權行動。而且美國司法制度中有兩件東西我們目前沒有,基于這兩個技術性的細節(jié),趙燕的高額賠償訴求大有可能勝訴。

  第一個,是民事賠償與刑事訴訟分開。因為民事訴訟對原告舉證的證據門檻比較低,采用的是證據優(yōu)勢原則,這原則就是,哪怕我的話聽起來比你的話多出百分之一的分量,就是我贏。但刑事訴訟是排除合理疑問的原則,只要被告對公訴人的證據提出一個合理的疑問,國家公訴方不能把這個疑問解釋清楚,就是被告贏。這樣就非常有利于遭受侵權的受害人得到民事賠償(趙燕案中,這個賠償事實上由美國移民局來付)。但在中國,受害人提出的民事賠償只能附帶在國家提起的刑事訴訟中,這等于在證據問題上人為地提高了獲得賠償的門檻。所以趙燕如果在國內被警察毆打,獲得民事賠償的機會至少會減少一半。

  第二點,在美國有針對人身傷害的“懲罰性賠償”。就是在受害人遭受的可以被計量的損害之外,還會考慮加害人的惡意和賠償能力,以高額的賠償金對侵害行為施以懲戒。趙燕案件是由政府賠錢,賠償能力方面基本上不用考慮。趙燕能不能拿到巨額賠償,主要就看嫌疑人洛德斯督察的惡意程度了。但在我國,除了《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對欺詐行為給予所謂雙倍賠償外,侵權法領域至今還沒有承認過“懲罰性賠償”的概念。所以趙燕如果像孫志剛一樣被廣州警察毆打,她得到高額賠償的可能性又將減少至少七成。

  說實話,要賠償是天經地義的。如果趙女士能拿到500萬美元,我只會替她高興,絕不會心生覬覦——但趙女士聲稱要賠償是為了民族的尊嚴,就有些令我動心了。

  趙燕若是以她個人的名義去打官司,便以她個人的名義去拿錢。若是要求輿論以民族尊嚴的名義支持她,按我的推理,趙女士大概是打算把將來得到的賠償金拿給大家分。但遺憾的是她至今還并沒有作這樣的表示。

  也可能,這僅僅是出于一種習慣。一種非常不好的邏輯習慣:動輒把個人的際遇或言行,和一個抽象的共同體的名義捆綁起來,把榮譽、更多的時候是把責任和負擔強制性地傳遞給共同體的其他成員,這等于是精神領域中的“挾天子以令諸侯”。

  在“十誡”中,有“不可妄稱主的名”之說,這是出于基督徒對上帝最起碼的敬畏和信仰。換成現代政治的“人民主權”理念,那就是不可妄稱人民(民族、國家)的名。因此就像妄稱上帝之名的人不是真正的基督徒,我們可以得出一系列結論,妄稱人民之名的人,一定不相信人民主權。動輒以民族的名義行事的人,其實不一定是民族主義者。

  在我們周圍,像趙燕這樣動輒引用人民的名義、引用民族國家的宏偉敘事為自己的話增添正當性,幾乎已經成了一種根深蒂固的習慣。好像一件事如果只以自己的名義,就底氣不足,就失去了光環(huán)和崇高中的暈眩感。隨手舉兩個例子,一是讀書時看到張東蓀勸梁啟超一定要保重身體,他就是這樣開頭的,“我以四萬萬人民的名義向你提一個建議”。另外去年看一場世界小姐選美,一個中國的美女身著比基尼,自我介紹時用非常驕傲的口氣說,“我來到這里,代表了12億人”。我差一點就噴出飯來,不知道她渾身下上到底哪一點代表了中國人民。

  趙燕說沒有祖國輿論的支持,打官司要錢的事她就不能堅持到今天。這也是煽動國內非理性情緒的矯情之言。事實上她7月21日被毆打,22日洛德斯就被警方逮捕并移交檢控部門。這時候國內的“人民”還并不知情。27日,她填交了“紐約州犯罪受害人福利申請表”,美國政府在是非尚未審理之前,將無限額地為她支付一切醫(yī)療費用。

  趙燕的案子將得到一個較滿意的結果,基本上并無疑問。決定這一點的主要是案發(fā)地的國內法治秩序,而不是把法律問題外交化、政治化后產生的力量。前一種秩序只把趙燕當作趙燕一個人,反而容易得到公正。后一種力量看似宏偉,但恰恰不把趙燕當趙燕。

  在案件已順利進入當地司法程序后,無論國內的官方還是民間,一種泛政治化的姿態(tài)都有害無益。(作者為成都大學法學講師)

  (來源:中國《新聞周刊》2004年第30期,總第192期)


 
編輯:余瑞冬
 :::相關報道:::  
毆打中國公民趙燕的洛德斯紐約過堂 但拒絕認罪 (2004-08-14)
趙燕律師對案件發(fā)展感到樂觀 首兇可能近日過堂 (2004-08-13)
美司法部官員向趙燕道歉 聯邦大陪審團起訴首兇 (2004-08-13)
趙燕律師代表:美檢察官代表政府向趙燕正式道歉 (2004-08-13)
毆打趙燕的美警員被正式起訴 最高面臨十年監(jiān)禁 (2004-08-13)
趙燕函謝李肇星:做中國人驕傲 美國不講人權 (2004-08-06)
天津市公安局首度澄清傳聞:趙燕屬個人因私出國 (2004-08-05)
美國執(zhí)業(yè)律師分析:趙燕被毆案的可能法律結局 (2004-08-03)
趙燕眼眶懷疑亦破裂 醫(yī)生認為傷情可能繼續(xù)發(fā)展 (2004-08-02)
趙燕在美無端被毆一案將于9月20日在紐約開庭 (2004-08-02)
相關專題:美警察無故毆打中國公民

 
  打印稿件
健康指南

- 著名專家座談高血壓
- 上海海軍可治愈高血壓
- 咳喘一貼靈!
- 上海科學治療腫瘤重大突破
- 痛風患者的福音!
- 中醫(yī)治腫瘤,取得新突破!

商務指南
- 04年怎樣投資穩(wěn)賺大錢
- 90個好項目賺錢就是快!
- 不怕不賺錢就怕不點擊!
- 1-6萬元 投資好項目
 
 

關于我們】-新聞大觀 】- 供稿服務】-廣告服務-【留言反饋】-【招聘信息】-【不良和違法信息舉報
本網站所刊載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觀點。 刊用本網站稿件,務經書面授權。
建議最佳瀏覽效果為 1024*768 分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