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恩施五月十九日電(王世平)湖北省恩施州中級人民法院近日在利川市對二00三年震驚全國的利川特大投毒案進行了一審宣判,犯罪嫌疑人陳小梅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經(jīng)依法審理查明:被告人陳小梅,現(xiàn)年六十歲。二00三年十月二十一日清晨,陳的長子率眾人為去世的父親下葬,陳小梅獨自在家,想起平時與長子及兒媳的積怨,便于當日上午十二時許,將“毒鼠強”投進廚房簸箕里的剩飯中,以“教訓一下長子”,結果致使在其長子家?guī)兔k理喪事的三十三人中午食用該剩飯后中毒,其中十人死亡。
法院認為,被告人陳小梅故意投放劇毒鼠藥致使十人死亡,情節(jié)惡劣,后果嚴重,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條第一款,犯罪事實清楚,證據(jù)確實充分,應當以投放危險物質(zhì)罪追究其刑事責任。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一條的規(guī)定,故依法判處其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據(jù)了解,法院宣判后,陳小梅表示不服,將提起上訴。(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