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刊用《中國新聞周刊》稿件務經書面授權)
中國有沒有可能最終建立起“和諧社會”,要看中國能不能進一步提高社會多元化水平,在社會組織化水平方面更上一個臺階,更好地處理公平與效率的矛盾,最后,能不能在政治民主的道路上持續(xù)地獲得進步
2004年,中國政治生活的主題詞是“和諧社會”。然而,在主流意識形態(tài)的政治詞典中不容易找到關于和諧社會的定義。
隨著中國整個社會經濟結構的快速轉型,在執(zhí)政黨的政治理念中有了新的政治語言符號,如“市場化”、“以人為本”和“和諧社會”等等,但支撐這些符號的理論架構并沒有出現(xiàn)——人們要問:什么是和諧社會?我嘗試給出這樣一個定義:和諧社會是依賴法律和道德調節(jié)社會利益沖突的社會;法律制度是通過民主政治建立的,道德是建立在民族優(yōu)秀文化長期積淀基礎上的。
一個社會不可能沒有沖突,不可能沒有裂痕。好的社會在于不斷用自己的法律制度和道德力量化解沖突,彌合裂痕。如果政治家不敢正視社會沖突和裂痕,也就不可能擔當起完善法律制度、建立政治文明的重任。
建立和諧社會這一政治理念的提出也許表明了當代政治家正視現(xiàn)實的勇氣和智慧。
建立和諧社會的一切難題來自我們選擇了一個多元化的發(fā)展道路,而建立和諧社會的惟一可能性也在于我們能夠形成一個多元化的社會。
關于社會進步的最簡單道理被亞當·斯密揭示出來以后,幾乎再沒有變化——社會分工可以提高效率,可以增加國民的福利總量;自由競爭基礎上的市場交易是促進社會分工的最佳制度安排;國家權力根本使命在于維護自由市場交換制度。正如國家權力不可濫用一樣,自由權利也不可濫用;自由的底線是不能侵犯他人利益和一切公共利益。這就是多元化發(fā)展的含義。多元化不排斥權威,也不意味著自由化。
從中國共產黨執(zhí)政到現(xiàn)在,我國社會向多元化方向發(fā)展經歷了三個時期。
1949年起,中國共產黨對全國經濟活動實行了集中控制,建立起了一套經濟系統(tǒng)。嚴格地說,這不是計劃經濟。在前蘇聯(lián)的支持下,我國迅速建立了初步的重工業(yè)基礎,但這是一個沒有市場的經濟體,利益的多元分化受到嚴格限制。這個社會也有沖突,例如,差不多像1956年毛澤東在《論十大關系》中描述的那樣,地方和地方之間,中央和地方之間,政府和企業(yè)之間都有矛盾。毛澤東沒有講個人和組織之間的矛盾,因為這個矛盾被歸結為私和公的矛盾,而“公”總是對的,“私”總是錯的。這個時期,社會看起來是“和諧”的,但卻是一種高度緊張下的控制與服從的統(tǒng)一,并不是真正的和諧。這種社會控制方式必然產生效率的損失。不是說這種方式下不會有增長,而是說增長的代價十分巨大。1961年前后人口大量非正常死亡是代價的集中體現(xiàn)。
1970年代末至1990年代初,是中國當代社會邁向多元化的起步時期,經濟領域里的突出標志是國家放松了對農村和農民的控制——放活了農民,就放活了這個國家的多數(shù)人口。城市中出現(xiàn)了農民工,社會有了活力。多元化的另一個標志是大學教育開始吸收和傳播新思想,新一代大學生給正在擴張的媒體服務業(yè)、法律服務業(yè)提供了源源不斷的工作人員。這些行業(yè)的工作人員具有自由職業(yè)的特點,這種職業(yè)特性決定了他們最容易保持獨立意識。
20世紀90年代以后,中國社會的多元化進程大大加速了。最能表現(xiàn)社會生活多元化的特征是社會就業(yè)結構的變化。1990年到2002年,在國家部門和國有企業(yè)就業(yè)的勞動者減少了31%,而同期城鎮(zhèn)就業(yè)人口增加了45%,F(xiàn)在兩者的比例是大約為一比七。這個變化的意義非同尋常。更多的人可能感覺到他是為自己工作。
“讓一部分人先富起來”這個口號的意義超過了對效率的強調。它沖擊了分配關系,同時也沖擊了人們腦袋里的秩序。眨眼間,中國的“吉尼系數(shù)”就高過了市場經濟發(fā)達國家,盡管勞資關系和城鄉(xiāng)關系因為利益的分化出現(xiàn)了不和諧,但中國社會還在包容這種變化。
中國民間組織的力量也迅速成長壯大了。據農業(yè)部統(tǒng)計,中國農民新型合作社和農產品行業(yè)協(xié)會總數(shù)已經突破15萬個,比較規(guī)范的農業(yè)專業(yè)合作組織超過14萬個。城市里正在興起各種形式的志愿者組織,特別是環(huán)境保護方面的志愿者組織十分活躍。中國政府推動的“村民自治”盡管遇到不小的困難,也已經成了不小的氣候。
中國地方政府的“違規(guī)行為”常常使中央政府頭痛,但問題還有另一面。地方政治中不時冒出有創(chuàng)新意識的政治家,向社會顯示他們的魄力和智慧。鄉(xiāng)鎮(zhèn)直接選舉的成功捷報頻傳。就在2004年,江西省的官員推動村落社區(qū)的志愿者活動,云南的官員在一個縣域范圍里搞黨政領導直選,河北的一位縣委書記在村級村民代表會議上搞制度創(chuàng)新實驗,湖南等省正在加緊村級組織的“黨政合一”試驗。所有這些并不都是在中央指示下發(fā)生的。
對舊秩序沖擊的力量最大莫過于中國加入WTO。1989年由8家機構制定的8套改革方案比起WTO章程實在是顯得保守和妥協(xié)。那個時候,這些改革方案激進到難以被社會所承受的地步;僅僅一個價格闖關就惹了不小的亂子。事過境遷,時代變了,變到10年前人難以想象的地步。中國外貿總額一舉突破了1萬億美元,外貿依存度達到了70%左右。中國也開始受到了國際規(guī)則的管轄。要說中國社會走向多元化,莫過于這個變化。
概括起來看,三個矛盾的變化是中國社會變化的主線:國家和民間社會的矛盾,中央和地方的矛盾以及勞資之間的矛盾。前兩個矛盾是舊有的,但有了新的形式;后一個則是新時期的新矛盾。中國社會的多元化總離不開這三個矛盾的變化。
多元化發(fā)展不會讓中國人的天塌下來。相反,只有社會的多元化發(fā)展才能創(chuàng)造出和諧社會的基礎。
多元化的過程同時也是權威形成和整合的過程。社會的分化同時在加強社會利益團體之間的依賴關系,意味著社會的組織程度的提高。但這種組織程度的提高是通過權威的作用來實現(xiàn)的,國家是權威的象征。
分化基礎上的每一個設立單元的組織程度也會大大提高,因為相對獨立的利益訴求容易形成緊密聯(lián)系的紐帶。
組織程度的提高反過來會增強社會和諧的可能性。一方面,因為社會組織程度的提高,組織間的信息傳播的成本會大大降低,并引起組織間的談判對話成本的降低,使組織間的沖突更容易得到調節(jié),組織間的對立容易達成妥協(xié)。在這個條件下,國家權威更容易中立,而國家權威越是中立,國家權威越容易在利益沖突中發(fā)揮調節(jié)作用,社會也越容易和諧。另一方面,社會群體的組織化程度提高以后,社會更容易產生立場溫和的領袖,使全社會形成容易對話、妥協(xié)的氛圍。
民主制度的建立實質上是政治活動領域的高度組織化和多元化。選舉和競選的過程也是社會組織化的過程。通過民主政治的發(fā)展,國家權威將更加穩(wěn)定有效。
上面的理論概述交代了社會多元化、和諧和權威之間的互動關系。觀察中國近些年政治演進,說明這些理論是可以成立的。
然而,正如不可能通過“計劃經濟”實現(xiàn)經濟和諧一樣,政治的和諧也不可能通過權威的“安排”來天衣無縫地產生。利益關系總在變化,沖突時時刻刻在發(fā)生,各種社會集團始終處于利益的博弈中。政治權威必須在政治行動中尋找自己最恰當?shù)男袨榫恻c。政治家在政治博弈中出牌,要看看牌局中各個博弈者的出牌策略。
總體上觀察,中央政府作為中國政治最高權威,近些年的政治策略越來越表現(xiàn)出立場中立的特征。典型的案例是中央政府對資本市場的控制。中國資本市場已經日益多元化了,幾大銀行不再是資本運作的壟斷者。證券營業(yè)部、各種基金、20余家國外金融機構組建的QFII已經是高度組織化的社會單位,面對上市公司,使盡渾身解數(shù)為自己的短期和長期的利益而努力的廣大散戶投資者,也在用“腳投票”的辦法參與博弈。中央政府能根據大量上市公司是國有控股企業(yè)這一事實而始終實行幫助他們圈錢的政策嗎?不能。我們看到了監(jiān)管機構的政策線移動的軌跡,這就是逐漸由偏袒一方走向中立。
中國有沒有可能最終建立起“和諧社會”,這要看中國能不能進一步提高社會多元化水平,能不能在社會組織化水平方面更上一個臺階,能不能更好地處理公平與效率的矛盾,最后,是能不能在政治民主的道路上持續(xù)地獲得進步。
也許實現(xiàn)上述四個目標本身就是建立和諧社會的同義語。人們更愿意思考的問題是,在實現(xiàn)上述目標的過程本身能不能保持基本和諧?我們愿意相信,當代中國政治家的魄力與智慧足以應付這個挑戰(zhàn)。我們有理由保持審慎的樂觀。
(來源:《中國新聞周刊》;作者:黨國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