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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移民局警告:雇用非法移民的商家將受重罰

2004年12月24日 09:18

  中新網12月24日電 據美國僑報報道,美國移民局近日提醒商業(yè)團體如雇用非法移民,將會有嚴重后果,受到重罰。

  移民局商業(yè)聯(lián)絡辦公室本月7日提醒商家注意,國安部移民與海關執(zhí)法局有權調查非法移民雇用行為。如果發(fā)現(xiàn)雇主故意雇用非法移民,可處以民事罰款。

  首位非法移民的雇用如果是在1999年9月29日前,雇主需要為每位非法雇員交納罰款250-2000元。

  首次非法雇用如果是1999年9月29日以后,雇主為每人交納的罰款數(shù)額在275-2200元之間;如果1999年9月29日前第2次雇用非法移民,雇主需要為每位非法雇員交納罰款2000-5000元。

  再次非法雇用如果在1999年9月29日以后,雇主需要為每位非法雇員交納2200-5500元;如果1999年9月29日前雇用非法移民超過3次,雇主罰款金額是每人3000-10000元;如果3此以上的非法雇用在1999年9月29日以后,需要為每位非法雇員交納的罰款就是3300-11000元。

  雇員就業(yè)資格核實表格也是當局檢查的重點。雇主在1999年9月29日前如果沒有妥善填寫和保存I-9“雇用資格核實”表格,或在當局檢查時沒有妥善提供表格,需要為每份沒有妥善填寫,保存或提交的I-9表格交納罰款100-1000元。

  如果是99年9月29日以后,每份表格罰款110-1100元之間。如果法庭確定雇主1986年11月6日以后雇用非法移民形成規(guī)律,或故意雇用非法移民,則觸犯刑律,雇主為每位非法雇員最高交納3000元罰款,或服刑6個月。

  此外,雇主和雇員不得偽造就業(yè)文件,提供假證明,或試圖這樣做。如果發(fā)生在99年9月29以后,每份偽造文件或假證明交納罰款250-2000元,首份罰款275-2200元,每多一份罰款2200-5500元。

 
編輯:劉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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