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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家寶闡述發(fā)展中歐關系應遵循的四個原則

2004年12月09日 17:23

  中新社海牙十二月九日電(記者趙勝玉)國務院總理溫家寶今天在此間闡述了發(fā)展中歐關系應遵循的四個原則:互尊互信、平等互利、求同存異、合作共贏。

  中歐工商峰會今天在海牙舉行,溫家寶在演講時指出,發(fā)展中歐關系應該遵循的原則,一是互尊互信。尊重各自選擇的發(fā)展道路,超越意識形態(tài)和社會制度差異,加強對話與交流,增進理解和信任。二是平等互利。在平等參與、公平競爭的過程中有取有予,既維護自身利益,也照顧對方關切。三是求同存異。坦誠正視并妥善處理分歧,看到差異之外有合作的基礎,不因一時一事干擾合作大局。四是合作共贏。發(fā)揮各自優(yōu)勢,相互取長補短,實現(xiàn)共同繁榮。

 
編輯:陶光雄】
相關專題:溫家寶出席中歐領導人會晤并訪問荷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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