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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財產(chǎn)可依法轉移 中國外匯管理正“破立結合”

2004年11月17日 15:52

  中新網(wǎng)11月17日電 據(jù)《國際金融報》報道,16日中國外匯管理局推出的《個人財產(chǎn)對外轉移售付匯管理暫行辦法》,體現(xiàn)了近期監(jiān)管機構“有破有立”的態(tài)度。

  從今年10月下旬開始,幾乎就在央行宣布加息前,中國外匯的監(jiān)管力度有驟然加大加緊的勢頭,一系列打擊非法外匯交易管理辦法的出臺和一連串非法外匯交易大案的破獲,使得最近的半個多月可稱作非法外匯交易的“嚴打”時期。

  有破必有立。嚴厲打擊非法外匯交易的目的,即為規(guī)范合法的外匯資產(chǎn)流動,遵此目的,一系列相關措施陸續(xù)出臺:

  10月27日,外管局頒布《關于跨國公司外匯資金內部運營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給跨國公司合法的外匯資金流動“松了綁”;

  11月17日公布的《個人財產(chǎn)對外轉移售付匯管理暫行辦法》,則進一步對個人財產(chǎn)合法的對外轉移打開了大門。這既是貫徹資本項目逐步放開的總體戰(zhàn)略,也是進一步推動人民幣可兌換進程的積極舉措。

  此前,大量非法外匯交易和個人資產(chǎn)非法對外轉移的存在,早已是不爭的事實,而這些外匯管理法規(guī)的出臺,現(xiàn)階段并不能完全杜絕非法外匯資本的流動,但是它們對于外匯資本從地下流動到地上操作還是會起到很強的監(jiān)控和疏導作用。

  畢竟,對于近期飽受匯率壓力的外匯管理部門來說,其破和立的根本用意,正是既控制非法外匯資本的流入,又放寬合法外匯資本的流出。(凌翔)

 
編輯:德永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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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問 (2004-11-17)
·央行答問個人財產(chǎn)對外轉移售付匯管理暫行辦法 (2004-11-17)
·下月一日起中國將適當允許個人財產(chǎn)依法對外轉移 (2004-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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