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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zhì)疑裁判判罰不公 魯能泰山憤而上訴到中國足協(xié)

2004年11月02日 09:07

  中新網(wǎng)11月2日電 山東魯能泰山足球俱樂部1日正式致電中國足協(xié),就中超第十八輪客場與上海國際隊比賽時遭受裁判不公正待遇而提出申訴。

  據(jù)大眾日報報道,俱樂部副總經(jīng)理、領(lǐng)隊韓公政表示,作為這場比賽的主裁判,陳國強有很多判罰都難以讓人接受。俱樂部在詳細分析了這場比賽的錄像之后,認為陳國強的問題主要集中在三個方面:一是下半時呂征突入國際隊禁區(qū)被絆倒,陳國強應(yīng)該判罰點球卻未作任何表示;二是對宗壘的紅牌判罰有失公正,因為在國際隊于中圈開球之前,于海就已越過中線,提前進入泰山隊半場,既然對方已經(jīng)犯規(guī)在先,那后面發(fā)生的一切也就失去了判罰的依據(jù),更何況,宗壘還是在沖撞之下無意手球的,即使可以判罰,也不該這么重;三是陳國強在賽后不與雙方隊員握手就匆匆離去,視足協(xié)的規(guī)定為無物。

  韓公政頗有幾分激動地說,陳國強的這些作為,說明他的素質(zhì)實在太差。如果說點球該判未判、紅牌不該出而出還有情可原的話,那賽后匆匆離去又是為什么?“開始我還在想,是不是我們的隊員在場上不夠冷靜,對他有謾罵行為,使他覺得受到威脅了,但賽后我專門問了隊員,根本就沒有這種事情。既然如此,他還有什么可害怕的?”韓公政非常不理解地說,“雙方球員都站好了,就等著他了,他卻一溜煙跑了,你說這算什么事呀?像他這種行為,是不是也與有些球隊罷賽的性質(zhì)有點類似?”

  11月2日,俱樂部總經(jīng)理董罡將赴北京參加中超常委會,屆時,他還將當(dāng)面向中國足協(xié)提出申訴。(楊國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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