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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奸猥褻12名幼女 江西一小學代課教師被判12年

2004年10月27日 15:20

  中新網(wǎng)10月27日電 在不到兩年時間內,江西吉安市青原區(qū)富田鎮(zhèn)某村小學代課教師曾憲材,竟公然在課堂上強奸猥褻12名女學生。近日,吉安市青原區(qū)人民法院以強奸罪、猥褻兒童罪判處曾憲材有期徒刑12年。

  據(jù)新華網(wǎng)消息,經法院審理查明,2002年上半年至2004年3月18日,曾在兩所村小學任代課老師期間,多次以輔導做題或看學生做作業(yè)為由坐在女學生身邊,共強奸猥褻8至12歲女生12名。其中,一人被強奸,另有2人各被猥褻8次,1人被猥褻7次,2人各被猥褻3次,7人各被猥褻1次。(胡錦武、劉華石)

 
編輯:張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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