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0月26日電 據北京青年報報道,因涉嫌受賄,10月20日的一審判決中,原中央電視臺文藝中心影視部副主任馮驥被判有期徒刑11年。昨天,馮驥代理律師、北京英島律師事務所主任馬維國向記者宣布了馮驥要上訴的消息,并公布馮驥案的細節(jié)。據悉,上訴的相關準備工作下周將完成。
所收50萬元從未動過
根據公布的案件材料,《大哥》導演王棟曾經送給馮驥50萬元。據馬律師介紹,有關部門在依法搜查馮驥家時,最后發(fā)現:馮驥此前沒有做過任何財產轉移,銀行卡和存折上的金額大約為100萬元?鄢@50萬元,馬律師介紹,檢察院也認為這樣的數額和馮驥夫婦同在中央電視臺工作的收入情況是相符的。
馬律師說,銀行信用卡明細賬證明:信用卡50萬元匯入至今的一年多時間根本沒有任何交易行為,并且,在50萬元匯入前半年,就已經沒有進行過任何交易了。也就是說,馮驥所收的50萬元從未動用過。
馬律師接著介紹,王棟和馮驥的問訊記錄中都記載:王棟提出要給馮驥寄點稿費之后,馮驥曾經兩次拒絕,后來王棟說“沒多少錢,你不用怕”,于是馮驥以為就是幾千塊錢所以沒有在意。王棟說自己寄完后從來沒有給馮驥打過電話告訴馮驥多少錢,也沒有問收到沒有。按照國內信用卡管理的有關法規(guī),銀行方面應該給馮驥寄去對賬單,但馬律師介紹銀行方面說按規(guī)定應該寄出,但因為時間相隔較遠已經無法查證了,而在馮驥家中也沒有找到對賬單。馬律師據此認為,現有證據不能證明馮驥知道王棟匯款50萬元的事實,對馮驥受賄50萬元的指控不符合刑法對受賄罪構成要件的規(guī)定。
馬律師告訴記者,馮驥案是因為中紀委的一次例行工作檢查中有人舉報而引發(fā)的,接到舉報之后紀委開始找黑龍江視協(xié)趙某談話,趙某如實說出了向馮驥送了10萬元的事實。2003年8月2日,中紀委和中央臺紀檢辦公室的工作人員找馮驥談話,8月3日馮驥被拘留。直到10月底有關部門搜查馮驥家時,才發(fā)現一個50萬元的信用卡,于是在起訴書中就有了馮驥兩次受賄的說法。
馮驥要求享有署名權
馬律師透露,一審判決之后,馮驥很是不服,并提出了7項意見:一是他沒想到北京法院這樣不顧事實、不尊重證據,認為不公平。二是覺得自己這些年為央視影視部付出了巨大的勞動,影視部的成績有目共睹,而他不僅無功還有過、獲罪,想不通。三是自己被拘留之前,擔任過很多電視劇的制片人或者總制片人,現在這些電視劇還在播放,他是否應該享有署名權?而有署名權難道就沒有收益權嗎?四是認為自己是對中央電視臺有責任心的人,在里面工作了20多年,不會因為這點錢毀壞了自己和中央臺的名聲。五是如果想受賄,家里早就不止這點錢了。六是如果知道王棟寄出的是50萬元,那他再蠢也不會蠢到讓他寄過來留下證據。七是他認為律師的辯護是相當充分的,只是對判決相當疑惑。(劉江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