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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律政司長梁愛詩:立法會議員誓詞不能擅改

2004年09月24日 10:37

  中新網(wǎng)9月24日電 據(jù)香港商報報道,香港律政司司長梁愛詩昨晚出席工商界國慶酒會后指出,基本法已經(jīng)規(guī)定立法會議員要按法律宣誓,不應因個人的喜惡而增減。

  她對于有候任立法會議員計劃在宣誓時加入新的內(nèi)容表示,若六十名議員各自增減誓詞,議會就不會有一體性。她希望各議員尊重基本法及誓詞規(guī)定,議員如果想向公眾作出承諾,可選擇在其他場合進行。

  梁愛詩說,基本法104條已規(guī)定,議員要按法律宣誓,維護基本法及效忠特別行政區(qū),而宣誓及聲明條例已列明誓詞內(nèi)容。

  全國人大常委曾憲梓在出席同一場合時亦表示,作為立法會議員,要按照基本法規(guī)定,效忠特區(qū)政府,任何議員應該尊重紀律,立法會亦是一個整體,不應該因個人的喜好而改變。

 
編輯:張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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