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03月19日 星期五
站內(nèi)檢索
頻 道: 首 頁 | 新 聞 | 國 際 | 財 經(jīng) | 體 育 | 文 娛 | 臺 灣 | 華 人 | 科 教 | 圖 片 | 時 尚
  精品商城 | 短 信 | 專 稿 | 出 版 | 供 稿 | 產(chǎn) 經(jīng) 資 訊 | 廣 告 服 務 | 視 頻 | 心路網(wǎng)
本頁位置:首頁新聞中心經(jīng)濟新聞
放大字體  縮小字體 

中國允許外國人或基金會在華從事合法基金會活動

2004年03月19日 11:17

  中新網(wǎng)3月19日電 民政部副部長姜力女士今日上午在國務院新聞辦記者招待會上表示,《基金會管理條例》沒有對基金會設立的主體有境內(nèi)和境外的區(qū)別,按照《基金會管理條例》,允許外國人在中國境內(nèi)投資設立基金會,也允許境外的基金會在中國境內(nèi)設立代表處。

  姜力解釋指出,我們了解到有一些外國人個人和組織有在中國捐贈和設立基金會的意愿,所以這次《條例》充分考慮了一些外國人和組織的意愿。另外,有一些外國的基金會也有意愿在中國設立代表處,這次《條例》也允許外國基金會在中國設立代表處,外國基金會在中國設立代表處和外國人在中國境內(nèi)捐贈資產(chǎn)、設立基金會都要按照《條例》的規(guī)定,得到有關部門的批準。(據(jù)新華網(wǎng)、中國網(wǎng)網(wǎng)絡直播文字整理)

 
編輯:聞育旻

更多精彩經(jīng)濟新聞:中新財經(jīng)頻道


 
  打印稿件
 
:::新聞自寫短信:::
對方手機: 最多五個(半角逗號號分隔 0.2元一條)

新聞長信,五千字容量
檢驗碼:
手機號:
密 碼 :
獲取密碼    
 
 
 

關于我們】-新聞大觀 】- 供稿服務】-廣告服務-【誠聘英才】-【留言反饋
本網(wǎng)站所刊載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觀點。 刊用本網(wǎng)站稿件,務經(jīng)書面授權。
建議最佳瀏覽效果為 1024*768 分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