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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一反貪局長大肆貪污 包二奶"成家"還生一女

2004年01月11日 15:15

  中新網(wǎng)1月11日電 曾先后擔任湖北省黃岡市檢察院反貪局副局長、監(jiān)所檢察處處長的陳友斌,日前被黃梅縣人民法院以貪污罪、詐騙罪、買賣國家機關證件罪,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5年。陳不服,已提出上訴。

  據(jù)楚天都市報報道,兩年多前,省檢察院在立案偵查一起重大走私案時,發(fā)現(xiàn)內(nèi)部有人給犯罪嫌疑人通風報信。經(jīng)查,被抽調(diào)到省檢察院辦案的陳友斌有重大嫌疑。省檢察院迅速成立專班,沖破重重阻力,經(jīng)過長達一年多的偵查,查出陳友斌還涉嫌貪污、詐騙、買賣國家機關證件等罪。

  法院審理認定:1997年12月,陳友斌帶隊查辦一起詐騙案時,從追回的贓款中貪污6.2萬元人民幣、1.5萬元港幣;1998年至2001年,陳先后多次借口幫有關涉案人員疏通關系,詐騙他人現(xiàn)金近20萬元;1998年下半年至2000年7月,陳伙同他人買賣汽車行車證、牌照4套,從中漁利。

  此外,已有妻兒的陳友斌在武昌某酒店結識一名四川小姐后,公開與該女在武昌南湖購房同居,并生下一女。

  6日下午,記者和已經(jīng)淪為階下囚的黃岡市檢察院反貪局原副局長陳友斌作了簡短交談。陳說:記者來了正好,希望新聞媒體曝曝光,我認為我沒有罪,二審會有一個公正的判決。談到家庭問題(包“二奶”)時,陳說:和女朋友在一起照個像有什么問題?說我有兩個女人是“莫須有”的,這些問題我不想談。

  陳友斌真像他自己說的那樣“沒有罪”嗎?辦案人員介紹說:陳的反偵查能力特別強,基本上是“零口供”,但法院認定的每筆事實,都有鐵證!

  給犯罪嫌疑人通風報信

  1997年春,陳友斌隨黃岡市一家私營企業(yè)的經(jīng)理張勤德到湖北省長江油脂公司去玩,認識了該公司總經(jīng)理趙澤文、貿(mào)易部經(jīng)理張耘(均另處)。該公司要帶巨款到廣州購買食油,邀請陳帶人帶槍“護送”,從此他們關系密切起來。

  2000年5月,省檢察院調(diào)查長江油脂公司走私食用油的問題,趙澤文把陳友斌請來出謀劃策。陳答應幫助活動。

  2001年7月13日,省檢察院成立專案組,立案偵查長江油脂公司走私和趙澤文、張耘等人的經(jīng)濟犯罪問題。趙澤文給陳友斌打電話,陳隨后了解到國家審計署武漢辦事處對長江油脂公司列出了走私、公款個人炒股等4個問題。陳將這一情況告訴了趙,并說趙等人的問題還是誰誰告的。趙即委托陳積極幫忙“活動’,許諾事成后給陳好處。

  此后,陳友斌多次向趙澤文、張耘、張勤德傳授對抗詢問的“技巧”。2001年7月下旬,在武昌一家酒店,陳友斌說:“你們對我說真話,到底做了哪些違法的事?”趙澤文說主要是用公款個人炒股。陳說:“這是挪用公款的行為,是要坐牢的。如果叫張勤德頂著,就沒事。他是個體戶,不構成挪用公款!卑搓惖陌才牛w澤文、張耘、張勤德更換了炒股時的借款合同,張勤德將股票資金運轉(zhuǎn)情況抄錄在筆記本中。在被初次訊問時,張耘、張勤德均按此計劃作了虛假供述。

  2001年8月,趙澤文因心理壓力過大,想去自首。陳對趙說:“坦白從寬,牢底坐穿;抗拒從嚴,回家過年。你的心理素質(zhì)不好。你莫怕,有我在就有你在!

  伸手要錢幫人“消災”

  陳友斌幫助犯罪嫌疑人逃避處罰,其目的當然不是為了講“哥們義氣”。從2000年5月到2001年10月間,陳以打點有關人員等借口,先后8次索要趙澤文等人現(xiàn)金16萬元。

  趙澤文等人“挨宰”的同時也“留了一手”。2001年8月7日,陳假稱“要到省檢察院找?guī)孜魂P鍵人”,下午4時許,趙澤文、張勤德帶著5萬元在武昌某酒店等陳會面。張對趙說:“陳友斌愛‘日白’(撒謊),他是自己在搞錢。我們?nèi)ベI個錄音機,把給錢他的過程錄下來,要死大家一塊死!睆埣促徺I了一部聲控錄音機。在酒店,張先打開錄音機,然后拿出4萬元放在陳身旁的床上。陳拿起錢往信封中邊裝邊說:“這個(1萬元)是送給批捕處×處長,這個是送給反貪局×處長,這個是送給干部處×處長,這個是送給反貪局×××!变浺艉髞沓闪岁愂苜V的證據(jù)。

  大肆利用職務之便撈錢

  1998年,陳在辦案時掌握了團風縣公安局民警吳某的違規(guī)行為,對吳謊稱省公安廳要查處吳,并要關吳及其局長、政委的禁閉,他可以找人去說情,從中騙取吳2萬元。

  2000年10月,在黃州監(jiān)獄服刑的犯人謝某想轉(zhuǎn)入市內(nèi)看守所,托人找到時任監(jiān)所檢察處處長的陳友斌。當年12月,陳違規(guī)將謝轉(zhuǎn)入第三看守所,辦理此事過程中“結算”各種費用近2萬元。

  2000年下半年,一名賴姓外商托人找到陳友斌處里的司機,想買一副“奔馳”汽車證照。陳說:“法院有輛奔馳車,先補一套手續(xù)再說!彪S后,陳填寫了牌照遺失申報表,并在黃岡中院通過辦公室主任田某蓋上公章,補辦了一副牌照及證件,后以9萬元的價格賣給賴某,陳與司機各分得4.5萬元。

  2001年9月,原黃岡市供銷社主任晏某受到審查,晏的朋友和妻子請陳幫忙把晏“救”出來,陳答應后,虛構找省紀委辦案同志、給省紀委的人買手機等由頭,分次騙取現(xiàn)金1.79萬元。

  包“二奶”生下一女

  查辦陳案的檢察官說:同事們?yōu)殛愑驯罂偨Y了4個“基本”:基本不學習,基本不上班,基本不回家,基本說假話。案發(fā)后,陳的妻子還找檢察長哭訴,說丈夫“一心撲在辦案上,連家都很少回”,她哪里知道,陳在武漢包了“二奶”!

  1998年陳友斌在武昌一酒店結識服務小姐朱某(1978年生,四川江津人),1999年花十幾萬元在武昌南湖花園購買了一套住房與朱共同生活,“成家”時還請朱的朋友聚會。2001年朱某生下一女嬰,分娩住院時陳經(jīng)常陪護,其女出生證明父親一欄填的“陳斌”。朱的父母來漢,陳友斌喊他們?yōu)椤鞍职、媽媽”。陳?jīng)常開著黃岡檢察院的“鄂JB008警”車出入小區(qū),在小區(qū)管理人員及鄰居眼中這里儼然是有老有小、有夫有妻的一家人。朱某的母親對人也稱自己的女婿姓陳,在黃岡檢察院工作。

  陳友斌落網(wǎng)后,專案人員查封了其在南湖花園的住處,朱某已經(jīng)取走9萬元現(xiàn)金帶著女兒離開,專案人員發(fā)現(xiàn)了尚未帶走的近30萬元存款,還有陳、朱在北京、上海、西藏等地留下的大量合影。朱某女兒還有“準生證”,據(jù)陳交待,是花50元在地攤上買的。

 
編輯:陶光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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