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11月14日電 11月13日,原河北省委辦公廳副主任、省國稅局局長李真經最高法院核準,被采取注射的方式執(zhí)行死刑。
據(jù)今天的燕趙都市報報道,雖然李真最終被執(zhí)行了死刑,但李真的兩位辯護人在法庭上的努力得到李真家屬及社會各界的肯定。
據(jù)介紹,為李真辯護的三和時代律師事務所的主任律師王強、馮增書,均是河北省知名律師,倆人曾相互配合辦過多起復雜而有影響的案件。2002年4月,接受李真家屬的委托辯護后,王強、馮增書兩位律師,就把全部精力投入到案件的調查、取證及辯護準備工作。
因李真案牽扯到股權、涉外等方面,案件異常龐雜,為辦好此案,他們反復研究了有關案卷材料,在所內數(shù)次組織論證,又邀請北京一些著名法學專家一起研討,盡力為法庭辯護做充分的準備。
據(jù)該所統(tǒng)計,為李真案,兩位律師曾十幾次奔赴唐山、北京調查取證,行程數(shù)萬公里,光李真就約見了6回,累計100多工作日。
他們的努力最終也得到了回報,王強、馮增書在法庭上的精彩辯護受到李真家屬的首肯,也贏得了法官的尊重,部分辯護意見被法庭采納。
太平洋世紀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孫伏龍認為,不能“以成敗論英雄”,應當站在刑事辯護制度價值的角度看待這場社會影響極大的訴訟!缎谭ā泛汀缎淌略V訟法》不僅是公民的“大憲章”,也是被告人的“大憲章”,在訴訟過程中,被告人合法權益的維護恰恰體現(xiàn)了一個國家法制發(fā)達的程度。兩位律師在李真案上淋漓盡致的發(fā)揮,正是司法公正與進步的最好注腳。(小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