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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博會上專家呼吁加快“反垃圾郵件立法”進程

2003年09月13日 21:20

  中新網9月13日電 發(fā)送垃圾郵件將有可能承擔法律責任,并對受害者在精神和物質方面進行賠償,這是第六屆中國北京國際科博會暨第七屆中國國際電子商務大會發(fā)布的消息。

  與會專家指出,垃圾郵件已成為影響互聯(lián)網發(fā)展的大敵,必須盡快出臺相關法律法規(guī)對其予以規(guī)范和打擊。多家參會單位紛紛表態(tài),希望盡快進行“反垃圾郵件立法”,并形成了文字討論稿。

  有關專家表示,對發(fā)送垃圾郵件者不僅要規(guī)定其所可能承擔的刑事責任、行政責任,而且還要規(guī)定一些簡單具體可行的民事責任,比如對受害者進行一定數量的金錢賠償、公開賠禮道歉等。

  除了讓了發(fā)送垃圾郵件者承擔各種責任外,有關“反垃圾郵件立法”還涉及確立反垃圾郵件的主管部門、確定垃圾郵件的明確定義、技術判定標準以及確定ISP的法律責任等方面。

  不過,也有法律專家指出,打擊垃圾郵件不能走向另一個極端,對以電子郵件為手段進行合法的營銷活動還是要提供合理的發(fā)展空間。(來源:人民網作者:記者史江民)

 
編輯:呂振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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